根据《奉贤区中小学校外实践活动(春秋游)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奉贤中学校外实践活动(春秋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由校外专家、校方代表、教师代表及家长代表共同组成的遴选工作小组,经过遴选小组对入围服务单位进行现场评审、综合量化评分以及最终的集体审议确认,现已完成全部评审环节。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上海市奉贤中学校外实践活动(春秋游)服务单位遴选
2. 遴选方式:现场遴选
3. 遴选时间:2026年4月9日
4. 遴选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7058号F327室。
二、合作服务单位
上海海赟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上海新禾旅行社有限公司
三、评审情况简要说明
本次现场遴选严格按照遴选公告及评审办法执行,遴选小组对入围服务单位的公司资质、服务方案、服务保障、过往业绩、现场陈述等进行了综合评审,经集体评议、打分汇总,确定上述单位为成交服务单位。
四、公示期限
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五、异议受理
公示期间,参评单位或其利害关系人对资质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遴选小组提出。
异议材料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及明确异议内容与相关证明材料,逾期、匿名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异议不予受理。
上海市奉贤中学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