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申请宅基地与离婚没有关系,符合下列条件就可以申请宅基地:1.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3.原宅基地因影响城乡规划,需要收回或搬迁而又无宅基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审核,由县级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3种观点: 离婚后是否能申请宅基地,要看是否满足申请宅基地的条件。离婚后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2、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3、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4、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离婚后,可以向当地的部门申请宅基地。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