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其他城市也需要补录指纹:采集对象对2013年3月30日之前申领、换领、补领二代居民身份证及省内已办二代居民身份证 未采集登记指纹的湖南省居民 进行指纹补采。采集身份证信息指纹。如是首次办理身份证,指纹采集应该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如不是首次办理身份证,指纹可以异地采集。一、身份证可以异地补录指纹吗?可以2016年7月1日起大中城市已全面启动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流程,简单来说就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1、本人到居住地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机关,户籍地县级机关及时审核签发。3、居住地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本阶段指纹补采免费。户籍地派出所、居住地派出所。全省范围内均可异地补采。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本人指纹的身份证更加安全、方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本阶段指纹补采免费。户籍地派出所、居住地派出所。全省范围内均可异地补采。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本人指纹的身份证更加安全、方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本阶段指纹补采免费。户籍地派出所、居住地派出所。全省范围内均可异地补采。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本人指纹的身份证更加安全、方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二代身份证信息中新增了指纹信息,因此针对没有采集指纹的身份证进行补录,市民到相关派出所即可进行指纹采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二代身份证信息中新增了指纹信息,因此针对没有采集指纹的身份证进行补录,市民到相关派出所即可进行指纹采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二代身份证信息中新增了指纹信息,因此针对没有采集指纹的身份证进行补录,市民到相关派出所即可进行指纹采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指纹采集确实困难,一枚也采集不上,则系统自动记录,也可继续办理身份证件,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办理申领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薄、本人照片,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二代身份证信息中新增了指纹信息,因此针对没有采集指纹的身份证进行补录,市民到相关派出所即可进行指纹采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身份证异地补录指纹在当地派出所办理。异地办理身份证条件:1、已经在户口所在地机关办理过身份证(非第一次申领),2、没有相貌或指纹与本人不符、不良信用记录等不符合异地办理情形,3、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实施异地办理服务;4、持有效证件(户口本、居住证或过期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确实采集不到指纹也可以办理身份证,向民警说明情况,由民警去解决处理,在办理的时候不录入指纹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身份证异地补录指纹在当地派出所办理。异地办理身份证条件:1、已经在户口所在地机关办理过身份证(非第一次申领),2、没有相貌或指纹与本人不符、不良信用记录等不符合异地办理情形,3、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实施异地办理服务;4、持有效证件(户口本、居住证或过期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办理,但有条件。属于试点的十省市及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的可以异地办身份证,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办理。不属于试点省市及没有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的,现在只能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以后要到2017年才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2016年6月8日召开的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第四次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从7月1日开始,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将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的情况下,对于的异地办理身份证试点还是具有指纹采集器的,公民可以直接带上户口簿或者居住证到当地试点办理并录入指纹信息的。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机关,户籍地县级机关及时审核签发。第三步,居住地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对待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3种观点: 可以如果是首次办理身份证的时候采集,应该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如果不是首次办理身份证,可以异地采集的,但需要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机关委托居住地机关办理,并上传到机关的内网上。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流程,简单来说就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1、本人到居住地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机关,户籍地县级机关及时审核签发。3、居住地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确实采集不到指纹也可以办理身份证,向民警说明情况,由民警去解决处理,在办理的时候不录入指纹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向民警说明情况,由民警去解决处理,在办理的时候不录入指纹信息。如果拇指指纹不清晰,无法进行信息采集时,二代证指纹信息采集只需要两枚指纹信息,如果拇指采集不到,可以依次采集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拇指的指纹。若是因手脱皮等原因,短期内能治理好的,一般民警要求是等指纹清晰后才能办理。如果十根手指都采集不到合格指纹,系统会自动认可无指纹制作二代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3种观点: 录过指纹的身份证丢了,补办身份证也是需要本人带上户口本原件亲自进行办理并录入指纹信息的,从2012年开始实行指纹身份证,无论身份证丢失补办还是到期换证都要求录入本人指纹信息才可以办理的。【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1种观点: 补办身份证指纹可以。身份证补办的流程如下:1、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照片采集的回执单,至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窗口领取《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后,将登记表、个人身份证和户口本交给户籍办理人员,供工作人员审查;3、资料审查无误,按人员指示按压指纹,缴纳工本费,并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4、按照人员提供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取证时间,携带及个人原身份证至派出所,上交旧身份证,领取新的身份证。身份证的用途如下:1、选民登记;2、户口登记;3、兵役登记;4、婚姻登记;入学、就业;办理公证业务;5、前往边境管理区;6、办理申请出境手续;7、参与诉讼活动;8、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9、办理个体营业执照;10、办理个人信贷事务;11、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12、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二)兵役登记;(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五)法律、行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第2种观点: 身份证没有录指纹,可以在办理身份证的时候补办。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按自愿原则录入指纹信息。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都要在户口所在地机关办理。录指纹须自愿禁止强制提取指纹。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按群众自愿原则决定是否录入指纹信息。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禁止强制提取指纹。针对流动人口如何录入指纹信息的问题,治安局副黄双全表示,按照规定,居民身份证需要到常住户口的所在地机关进行办理,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都要在户口所在地机关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第十三条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录指纹。国家法律规定办二代身份证一定要录入指纹,加入指纹信息,可以防范冒用居民身份证以及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等违法问题的发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1种观点: 可以如果是首次办理身份证的时候采集,应该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如果不是首次办理身份证,可以异地采集的,但需要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机关委托居住地机关办理,并上传到机关的内网上。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流程,简单来说就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1、本人到居住地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机关,户籍地县级机关及时审核签发。3、居住地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身份证异地补录指纹在当地派出所办理。异地办理身份证条件:1、已经在户口所在地机关办理过身份证(非第一次申领),2、没有相貌或指纹与本人不符、不良信用记录等不符合异地办理情形,3、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实施异地办理服务;4、持有效证件(户口本、居住证或过期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第3种观点: 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流程及步骤:首次办理需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非首次办理可委托居住地机关办理,并上传至户籍地机关内网。非首次办理离开户籍地的群众需在居住地机关申请,填写登记表、缴费,受理点将信息传至户籍地机关审核签发。居住地机关在时限内制作核验发放证件,申请人凭回执领取,换领证件时需交回原证。法律分析可以一.如果是首次办理身份证的时候采集,应该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如果不是首次办理身份证,可以异地采集的,但需要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机关委托居住地机关办理,并上传到机关的内网上。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流程,简单来说就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二.不是首次办理的,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1、本人到居住地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机关,户籍地县级机关及时审核签发。3、居住地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拓展延伸异地办理身份证补录指纹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在异地办理身份证补录指纹的过程中,首先需要确保您已经具备相关的资格和条件。通常情况下,您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补录指纹的原因说明、居住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接下来,您可以联系当地或派出所,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可能需要预约时间,并按照要求前往指定的办理地点进行指纹录入。请确保您提前了解所需的费用、办理时间以及可能涉及的其他注意事项。遵循指定的流程和要求,准备充分的材料,将有助于顺利完成异地办理身份证补录指纹的申请。结语身份证办理需要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办理地点,首次办理应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非首次办理可选择异地办理,但需户籍地机关委托居住地机关办理。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群众需前往居住地机关办理,填写相关表格并缴纳费用。异地受理点将受理信息传至户籍地机关审核签发后,居住地机关制作并发放证件。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时需交回原证。异地办理身份证补录指纹需满足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按照指定流程和要求办理,确保准备充分,将有助于顺利完成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第十一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的。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所以,更换身份证现在都需要录指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身份证没有指纹不影响身份证的正常使用。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只针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或者换领、补领身份证的公民,尚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可以正常使用,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登记指纹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的。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所以,更换身份证现在都需要录指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