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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令签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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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开工令签发的前提条件如下:1、施工许可证已获主管部门批准;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可以签发开工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开发令签发制度是什么1、监理机构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经发包人同意后向承包人发出进场通知;2、监理机构应协助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合同约定应由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道路、测量基准点以及供水、供电、通信设施等开工的必要条件;3、真审核承包单位资质是否与所承担的工程规模、专业性质一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开工令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就是开工日期时,由总监发的下达开工的书面文件。开工日期是很重要的,主要是因为它是计算工期的起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施工许可证已获主管部门批准。二、 征地拆迁 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三、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 监理工程师 批准。 四、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五、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四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八)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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