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由受害人所在的单位开具。要有公司的盖章和法人代表的签字。并说明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及在家休养期间,不享受公司的任何工资待遇及其他福利。如果要起诉打官司还应当准备事故发生前3个月公司的工资单来证明自己的收入情况。如果工资收入高,还需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车祸误工费赔偿上年工资的计算都会按实际收入状况来进行处理;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1)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X误工时间(天)(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3、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