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七教育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如何寻找一位合适的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律师?

如何寻找一位合适的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律师?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第1种观点: 国家在辩护律师制度之外推行了值班律师制度。这是刑事法律援助的内容之一,由法律援助中心在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为没有聘请辩护律师的犯罪嫌疑人在认罪认罚阶段提供法律帮助。 对于因各种原因没有自行聘请辩护律师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值班律师的工作也是必不可少的。人民在办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案件时,应当商法律援助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值班律师或者及时安排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如下四个方面的法律帮助:1、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是最基本的内容。2、程序选择建议;对犯罪嫌疑人具体选择哪些程序提供建议。3、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符合条件的申请变更强制措施。4、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向就案件处理提出具体意见。人民办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案件,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获得有效法律帮助,确保其在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后自愿认罪认罚。为此,值班律师的工作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只有值班律师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刑事诉讼律师的全覆盖才是一个可以实现的目标。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律师一般是不做无罪辩护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六条人民、人民和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3种观点: 律师会建议犯罪人认罪认罚,律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是衡平控、辩双方天然不平等的诉讼地位重要措施,是实现司法正义的有效手段,如果班律师仅仅充当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见证人,根本动摇不了控方天然的优势地位,也就谈不上体现司法正义的目的。为此,律师在对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进行见证之前,应当对案情有基本的了解,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申请阅卷,第一步就是要通过证据分析判断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对于可能不构成犯罪的嫌疑人,要积极行使有限辩护人角色,并建议检察官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指派辩护人;对于确实构成犯罪的嫌疑人,在见证的同时要做好参谋者的角色,不仅要告知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依据,确保其了解认罪认罚性质和法律后果,还要为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提供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提出案件处理意见等法律帮助,保障刑事案件办理获得实效。一、关于律师参与认罪认罚刑事辩护特点:1、法庭不再是主战场,辩护的关口前移到审查起诉阶段,但辩护律师依然需要做好两手准备。新制度适用之前,毫无疑问,刑辩律师的主战场就是在法庭之上,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罪重,都需要在法庭上做充分询问、举证、质证和辩论。而在被告人出具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法庭上,原则上辩护人已经不能对公诉人根据认罪认罚具结书制定的量刑建议以及有罪的证据、事实提出任何异议,一旦提出异议,公诉机关则会撤回在原认罪认罚基础上做出的量刑建议,而重新提出较高刑罚的量刑建议。此时,律师若无视被告人认罪认罚具结书,再做无罪或最轻辩护,往往达不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目的,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既得不到公诉人和法庭的尊重,更得不到当事人的理解,对于确实有罪的当事人,也达不到轻判的目的。因此,认罪认罚的法庭,已经不再是具有严格对抗性的法庭,而是变成了“和谐的法庭”,因为辩护律师的主战场已经前移到审查起诉阶段。2、与检察官之间:由激烈对抗变积极协商,应力求统一。在适用认罪认罚的刑事案件中,检察官对整个案件起到主导作用,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主导了一个案件的最终结果或者走向。可见,审查起诉是每个辩护律师必须要引起充分注意的关口。辩护律师在这个阶段,由原来很少往来但背地里互相较劲的对抗,必须转换为积极主动沟通,积极寻找能为当事人降低量刑的谈判筹码,并提前提交有利当事人的辩护意见。因此,在这个阶段,律师应当积极及时会见当事人,认真查阅案卷材料,逐项论证证据,对案件事实和证据有精准的把握。根据笔者的办案实践,检察官对适用认罪认罚的案件中,通常不会非常仔细地审查全部案卷证据,而是多凭经验出具量刑建议,很少严格依证据审查。那么这个工作就需要辩护律师在与检察官的逐项协商中,慢慢进行灌输和沟通,梳理出一系列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和证据,特别是要积极收集一些同类案件轻判的案例或理论文章,以取得检察官的理解,以达到从轻量刑的目的。3、与当事人之间,要注意:证据分析、强调自愿、合理引导、作好记录。律师的工作都应当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开的,为当事人谋求合法而最轻的处理结果,是刑辩律师的神圣使命和最终目的。因此,处理好认罪认罚案件的当事人关系,是此类案件重中之重,要引导当事人理解和参与到与检察官之间的诉辩交易的主战场,而不是仅仅让当事人看到“和谐”的“台上几分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个人在面临职务犯罪指控时,需要寻找适合自己的律师进行辩护。律师的选择应该综合考虑律师的专业能力、经验背景、职业道德、收费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九条规定,律师应当具有依法执业的职业道德,承担责任,保守律师秘密。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被告有权聘请辩护人;如果被告无辩护人,或者辩护人不到庭,应当指定辩护人。3.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律师应当以合法收费方式收取费用。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公务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选择适合自己的职务犯罪案件律师时,应当注重律师的职业道德、专业能力、经验背景和收费情况,以及根据自己的案件情况进行选择。同时,在聘请律师时也应当注意合法收费方式,避免被律师以不当方式收取高额费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务犯罪案件通常牵涉到政治、经济等领域,需要律师在法律上进行专业的辩护和维权。而在律师事务所中找到专业的职务犯罪案件律师,可以为案件的处理提供有效的帮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律师都擅长职务犯罪案件的处理,需要仔细筛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给予不法的利益,致使国家、集体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二条规定:律师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法律的正确适用,维护正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职务从事与律师职业无关的活动,不得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组织专业律师团队,依法接受委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因此,选择律师事务所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律师,需要查看其专业背景、工作经验、案件处理能力等方面,确保其能够提供专业的服务。同时,律师事务所也应当建立严格的律师管理制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3种观点: 第一步当事人就要找到一个律师,通过朋友介绍或者自己在网上搜索信息,找到一个负责刑事辩护律师。第二步可以跟律师确定会见场所,建议直接到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里去当面沟通。一是为了确定律师的身份,注意审查律师的资格,是否有律师执业证。二是当面沟通,便于律师了解案件情况。三是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到律师事务所以便了解一下律师所在的执业机构。第三步,就可以直接把案件相关的情况详细地告诉律师,看看律师对案情法理的分析是否到位。第四步,如果当事人觉得这个律师合适,就可以直接与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律师事务所认为可以接受聘请的,应当与当事人签订聘请律师合同,办理委托手续,明确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写明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办理此案的律师姓名,并由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签名、盖章,注明合同订立日期。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案件分为三个阶段:侦查、起诉、审判,当事人一定要在签订协议时应当明确委托的阶段。第五步就是交纳律师费。一、工伤请律师需注意什么工伤鉴定以后,可以根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投保的,则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协商不了的可以向劳动仲裁提请仲裁。与单位协商不了的,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帮助维权。那么请律师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1.如果有选择的话,尽量选择专门处理工伤或者劳动争议的律师。2.如果自己无法找到专门处理此类案件的律师,可以在当地找一家规模比较大的律师事务所,规模大的律所一般管理规范,要求严格,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3.经过与律师协商沟通,确定委托律师以后,要跟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至少一式三份,一份由承办律师订入案卷,一份存律所,一份由当事人保管。4.请律师就是购买法律服务,没有什么固定标准,关键是选择适合您自己案件的律师。【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