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是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或向当地人民提起行政诉讼。二是可以向当地人民提起申诉,要求检察部门监督机关立案或撤销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3种观点: 视情况而定。一、1、当其他的各级发现本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存在错误时,并且认为需要再次审理,应当将此提交给审判委员会讨论来做定夺。民事诉讼法中允许对本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出现错误时进行纠正,所以各级可以中止原来的判决的执行,然后重新组成新的合议庭进行再审。2、最高人民发现地方各级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时,有权利提审或者指定下级的人民对此案进行再审。如果指定下级人民再审,当下级人民重新审理后要将新的审判结果上报给最高人民。3、上级人民发现下级人民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时,可以提审或者指定下级人民再审,并且对下级人民的审判可以进行监督,使其能够对错误进行纠正。二、如果当事人认为判决错误的:1、如果是一审判决尚未生效的,则可以在上诉期内(民事案件的上诉期为15天、刑事案件为10天)向上一级上诉,则上级来重新审理和判决。2、如果是生效的一审判决或二审判决的,则可以依法向申请再审,或向申请抗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或者人民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第二百五十四条各级人民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人民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事犯罪量刑标准是指根据犯罪的案件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犯罪嫌疑人的法定刑。关于从重处罚和从轻处罚的规定,从轻处罚是在法定刑的范围内比照刑罚较轻的下限来进行处罚,有两个主刑的适用较轻主刑,判决刑期也比照下限的轻量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从轻出发的依据并未规定在《刑事诉讼法》中,二是规定在刑法中。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法定的从轻情节有: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6、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7、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8、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9、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十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3种观点: 构成犯罪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争取从轻判罚:1、及时自首;2、争取立功或者重大立功;3、主动退赃、赔偿;4、切忌畏罪潜逃;5、正确回答庭审发问;6、恰当发表质证意见;7、向合议庭提供从宽量刑的证据。【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事实清楚量刑过重能改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但量刑过重的,人民进行二审或者再审时,在量刑过重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是可以改判的。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九条 再审案件经过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但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有瑕疵的,应当裁定纠正并维持原判决、裁定;(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依法改判;(四)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经审理事实已经查清的,应当根据查清的事实依法裁判;事实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用的,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以及经被告人同意的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认为第一审判决量刑过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上诉,如果确实过重,二审判决会重新量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3种观点: 犯罪事实清楚,量刑过重可改判。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二审或再审时,若量刑过重且有充分证据,可改判。根据法律规定,二审可驳回上诉、抗诉并维持原判,或改判若法律适用错误或量刑不当,或在事实不清楚或证据不足后改判。重新审判后被告提起上诉或提出抗诉时,二审应依法判决,不得再发回原审。法律分析事实清楚量刑过重能改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但量刑过重的,人民进行二审或者再审时,在量刑过重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是可以改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原审人民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重新审判。拓展延伸量刑过重的合理性及其改变的法律考量量刑过重的合理性及其改变的法律考量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在刑事司法中,量刑是对犯罪行为的社会反应,旨在实现公正和公平。然而,如果量刑过重,可能导致不合理的惩罚,甚至违背了原则。因此,法律界需要对量刑的合理性进行审视和评估,并考虑是否需要改变。改变量刑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犯罪性质、社会背景、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等。同时,法律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以确保量刑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只有在权衡了所有相关因素后,才能做出准确和公正的量刑决定,以维护正义和法治。结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犯罪事实清楚但量刑过重,人民在二审或再审时可以改判。量刑过重的合理性及其改变的法律考量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在刑事司法中,量刑旨在实现公正和公平,确保量刑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是法律界的重要任务。只有在权衡了所有相关因素后,才能做出准确和公正的量刑决定,以维护正义和法治。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零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犯罪事实、无罪或者罪轻的事实、申辩和反证,以及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证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证据,机关应当认真核查;对有关证据,无论是否采信,都应当如实记录、妥善保管,并连同核查情况附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百八十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5月14日发布的《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令第35号)和2007年10月25日发布的《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令第95号)同时废止。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用的,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以及经被告人同意的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认为第一审判决量刑过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上诉,如果确实过重,二审判决会重新量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2种观点: 量刑过重刑事上诉状要写明:当事人信息、基本案情、一审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对于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算。一、有关上诉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人民受理的上诉案件,一般应当有上诉状正本及副本。上诉状内容应当包括: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第一审的名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上诉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是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还应当写明提出上诉的人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第二百三十四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因书写上诉状确有困难而口头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应当根据其所陈述的理由和请求制作笔录,由上诉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后,上诉人应当签名或者盖章。第二百三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第一审人民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和对方当事人。第二百三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第一审人民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和对方当事人。第二百三十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第二百三十九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由第二审人民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许被告人撤回上诉;如果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应当不准许撤回上诉,并按照上诉程序进行审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提起上诉,是否能改变判决减轻处罚,还要由二审审理后根据案情决定。并不是上诉就会减轻处罚。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八十五、 第一百二十九条改为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犯罪嫌疑人 在认罪认罚仍然还是有可能会被起诉,尤其是情节严重,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会提起公诉。除非存在法定的不起诉事由。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2种观点: 不是的。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不等于就不用被判刑了,不过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会按速裁程序进行。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认罪认罚的程序怎么走?1、检察官收到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对案件进行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认罪的,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适用认罪认罚制度。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值班律师也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认罪认罚。2、检察官告知犯罪嫌疑人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以下事项的意见:(一)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二)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三)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四)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3、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就犯罪嫌疑人的主刑、附加刑以及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4、犯罪嫌疑人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不需要签署具结书的情形:(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5、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免除刑罚的,检察官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官作出起诉决定,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6、对于起诉的,根据情况的不同,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开庭审理。对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一般十日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一般应当在十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审查起诉的期限和审判的期限均是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对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的案件,审查期限和审判期限原则上与非认罪认罚案件的审查期限和审判期限一致,司法实践中基本是从快。7、就审理查明的事实及证据,根据检察官的量刑建议对被告人作出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的量刑建议书只是向提出的建议,最终怎么判刑还是根据实际案情而定的,行使审判权,不受影响组织和个人的干涉。这时候建议当事人要委托律师辩护,争取判缓刑。缓刑制度的意义体现在:第一,缓刑有助于避免短期自由刑的弊端,最优化地发挥刑罚功能。缓刑的具体适用,能够使犯罪分子在感受到刑罚的威慑力,对暂缓执行的刑罚随时可能被实际执行所有顾忌的条件下,在不被关押、由特定机关予以考察的过程中,更自觉地检点自己的行为,改恶从善,从而避免被实际执行短期自由刑而带来的社会隔绝、重返社会困难、罪犯间的交互感染等诸多弊端,并能较好地实现惩罚与教育、改造犯罪人的刑罚功能。第二,缓刑有助于更好地实现刑罚目的。在以自律为主的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特殊预防效果,比将犯罪收押与监禁设施内执行刑罚,以他律为主的监禁生活中获得的特殊预防效果更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