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七教育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哪些人犯罪不能被判处死刑

哪些人犯罪不能被判处死刑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相关法律生效之后,能够判处死刑的罪名有46个,分别是∶第一章危害罪(7个)1、背叛国家罪2、国家罪3、武装叛乱、罪4、投敌叛变罪5、间谍罪6、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罪7、资敌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14个)8、放火罪9、决水罪10、爆炸罪11、投毒罪12、投放危险物质罪1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4、破坏电力设备罪15、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16、劫持航空器罪17、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支、弹药、爆炸物罪18、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19、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20、盗窃、抢夺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21、抢劫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2个)22、生产、销售假药罪2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个)24、故意杀人罪25、故意伤害罪26、强奸罪27、绑架罪28、拐卖妇女、儿童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1个)29、抢劫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3个)30、越狱罪31、聚众持械劫狱罪3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 2个)33、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34、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罪( 2个)35、贪污罪36、受贿罪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 10个)37、战时违抗命令罪38、隐瞒、谎报军情罪39、拒传、假传军令罪40、投降罪41、战时临阵脱逃罪42、驾驶航空器、舰船叛逃罪43、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 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44、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罪45、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46、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判决或者核准。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上述危害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减刑。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3种观点: 死刑是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下列人员不能判处死刑: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