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被纪委工资怎么发是党内部的事情。除非开除公职,否则,这个阶段工资是照发的。纪检监察机关不会也不能够随意对调查对象采取“两规”措施,只能对已掌握一些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给予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使用;二是适用阶段,只能在案件调查阶段使用;三是使用主体,只有一定级别的纪检监察机关才能批准或使用;四是使用时限,从没有统一规定到从严掌握,并在申请使用时报批具体时限;五是使用地点,从无硬性要求到有具体规定。嫖娼被抓必须要通知家属吗嫖娼一般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被查处后传唤、询问的,会通知家属。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机关决定行政拘留后会通知家属。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判刑是否一定要通知家属在一般情况下,人民宣判是不会通知家属的。除未成年人为被告人的以外所有刑事案件,开庭前,都不会通知被告人的家属。但是根据诉讼法规定人民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一)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二)将人民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三)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四)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五)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拘传通知家属吗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机关、人民和人民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根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在拘留前进行拘传的时间最长为二十四小时。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通知家属的时间为48小时。但拘传不一定会通知家属。以上是拘传通知家属吗的回答诈骗被抓要多久通知家属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中国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组织和个人都有提供证据的义务。调查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采取以下措施调查取证,有关组织和个人必须如实提供证据,不得拒绝和阻挠。(一)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二)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三)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四)必要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五)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六)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七)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并可以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八)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第二十九条调查取证要做到:(一)收集物证、书证,应尽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也可拍照、复制,但须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书证还须由原件的保存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二)收集证言,应对出证人提出要求,讲明责任。证言材料要一人一证,可由证人书写,也可由调查人员作笔录,并经本人认可。所有证言材料应注明证人身份、出证时间,并由证人签字、盖章或押印。证人要求对原证作出部分或全部更改时,应重新出证并注明更改原因,但不退原证。与证人谈话,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收集被侵害人的陈述、被调查人的陈述,适用本项规定。(三)对于有关机关移送的调查材料,必须认真审核,经调查人员认定后才可作证据使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没掌握确实证据之前是不会约谈当事人的,一旦证据确凿就会给当事人下达通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十一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的一般程序是由承办党员违纪案件的纪委调查组在通过案件初查掌握调查对象的一个或数个足以立案的违纪事实后向纪委常委提出“”建议,在经纪委常委同意后才能采取“”。但特殊人员须任命机关同意,如直属部门一把手、组成局一把手的“”必须报请同级同意。法律依据:《中国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第二十第三款 “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第2种观点: 被的人员只是在犯罪事实上有一定的嫌疑,算不上严格意义上面的犯罪嫌疑人。只是监察部门的一个调查措施,根据我国刑法的无罪推定的原则,任何人不经判决都推定为无罪。一、无罪辩护是否影响量刑无罪辩护对量刑是有一定的影响。如果做无罪辩护的话,就说明犯罪嫌疑人从始至终都不认为自己有罪,这样的话最终就有可能会失去从轻量刑的机会,也会失去减刑的机会,但自首对量刑的影响是很有有利的,可以从轻量刑。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辩护观点被采纳,被告人被判决无罪。无罪辩护的原则,是指律师在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准则。二、拘留37天内签了认罪认罚书是不是等判刑拘留37天内签了认罪书不是就要等判刑了。还要核实是不是自愿认罪的,也会核实,认罪认罚的后果会一次又一次重复说明,最终开庭之后做出判决,所有流程跟不认罪是一样的,只是可以简化,可以用简易程序,快一点判决。判刑需要经过判决,才是符合法定程序的。但是,如果签了认罪认罚书,会判决有罪。认罪认罚书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主动承认错误或罪行,并认真改过自新的一种认罪的法律文书。通俗点说就是犯罪嫌疑人直接自己认罪,并主动供述犯罪事实的行为。如果对认罪认罚书的内容无异议,可以在律师的陪伴下签署认罪认罚书。还要积极地退赃、退赔,主动缴纳罚金,积极赔偿被害人家人,获得谅解书。如果签了认罪认罚书,说明你已经认罪,对自己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如果情节严重,嫌疑人态度恶劣,即使签了认罪认罚书,也会重新考虑该不该减刑。嫌疑人涉嫌危害、造成的社会影响恶劣、犯罪嫌疑人犯罪主观恶意深、嫌疑人以犯罪为常业等案件。如果罪行较轻,并积极处理善后,获得被害人的谅解或积极偿还赃款,可以给予30%的以下的量刑优惠。如果你确实无罪千万不要签署认罪认罚书,走正常程序就好,等待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也可以上诉请个好律师为你做无罪辩护。一般情况下如果案情没有犯罪事实证据,但嫌疑人却签署了认罪认罚书,律师很难在帮助嫌疑人进行有效的辩护。三、论羁押必要性审查有哪些原则尊重和保障原则,比例原则,无罪推定原则,司法中立原则。现代国家基于保障原则、无罪推定原则,普遍认为审前羁押(未决羁押)只是一种例外。而我国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中,审前羁押是一般,不予羁押是个别,“一押到底”的现象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较为常见。(一)尊重和保障原则新《刑事诉讼法》第2条明确规定了“尊重和保障”,《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仍应当对羁押必要性审查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尊重和保障原则的具体化。“减少羁押”、“逮捕与羁押分离”的理念的确立才能最终的保障。根据羁押必要性变化情况开展审查,能够避免超期羁押,不当羁押,从而保障在押人员的。(二)比例原则比例原则又称为相应性原则,是指是否采取强制措施,采取何种强制措施,要与所追究的犯罪行为相适应。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也体现了相应性原则,既要考虑羁押的适当性,又要考虑其适度性。(三)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原则已然成为法治国家的共识。羁押只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措施,审前羁押应是一种例外适用,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以非羁押诉讼为主。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设立要求对羁押措施的严格审查适用,恰恰是无罪推定原则的运用。(四)司法中立原则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逮捕和羁押实行的是司法中立原则,即是否逮捕和羁押,由处于中立地位的法官决定。而在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权由处于法律监督地位的检察机关来行使,这就决定了检察官要处于中立地位,客观作出是否继续羁押的决定。
第3种观点: “”的一般程序是由承办党员违纪案件的纪委调查组在通过案件初查掌握调查对象一个或数个足以立案的违纪事实后向纪委常委提出“”建议,在经纪委常委同意后才能采取“”。但特殊人员须任命机关同意。所谓“”是党的权力机关发觉某些党政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纪律检查机构要求该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去交代自己的问题”。《中国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规定:调查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第二十条规定: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可以“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但是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简称“两指)。“”“两指”为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查处大案要案,深入开展反斗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不少问题,特别是在对有关人员实施“”“两指”的时候,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人身自由的情况,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一、适用于的条件根据纪委的“7号文件”规定,适用的条件是:1、凡“”对象必须是党员,2、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掌握其严重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条件,但仍有重要问题需要深入调查的;(2)涉嫌严重违纪的党员有串通行为,或有逃匿可能,或有隐匿、销毁证据以及其他妨碍案件调查行为的;(3)重要涉案党员不如实提供情况并涉嫌严重违纪的。3、主体是县处级及以上才能实施。
第1种观点: 被纪委带走调查就一定是被吗?不需要正式发文通知吗??被带走不一定会,也许只是隔离审查或者调查相关问题,如果是商人被带走,就不要担心,一般很快就会有结果。或两指是纪委机关依据党的纪律进行的一种调查,也是一种准强制措施,也是需要给家人通知的,也有可能会向媒体公开。根据《中国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第二十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组织和个人都有提供证据的义务。调查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采取以下措施调查取证,有关组织和个人必须如实提供证据,不得拒绝和阻挠。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第2种观点: 被纪委工资怎么发是党内部的事情。除非开除公职,否则,这个阶段工资是照发的。纪检监察机关不会也不能够随意对调查对象采取“两规”措施,只能对已掌握一些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给予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使用;二是适用阶段,只能在案件调查阶段使用;三是使用主体,只有一定级别的纪检监察机关才能批准或使用;四是使用时限,从没有统一规定到从严掌握,并在申请使用时报批具体时限;五是使用地点,从无硬性要求到有具体规定。嫖娼被抓必须要通知家属吗嫖娼一般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被查处后传唤、询问的,会通知家属。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机关决定行政拘留后会通知家属。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判刑是否一定要通知家属在一般情况下,人民宣判是不会通知家属的。除未成年人为被告人的以外所有刑事案件,开庭前,都不会通知被告人的家属。但是根据诉讼法规定人民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一)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二)将人民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三)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四)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五)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拘传通知家属吗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机关、人民和人民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根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在拘留前进行拘传的时间最长为二十四小时。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通知家属的时间为48小时。但拘传不一定会通知家属。以上是拘传通知家属吗的回答诈骗被抓要多久通知家属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中国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组织和个人都有提供证据的义务。调查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采取以下措施调查取证,有关组织和个人必须如实提供证据,不得拒绝和阻挠。(一)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二)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三)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四)必要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五)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六)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七)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并可以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八)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第二十九条调查取证要做到:(一)收集物证、书证,应尽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也可拍照、复制,但须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书证还须由原件的保存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二)收集证言,应对出证人提出要求,讲明责任。证言材料要一人一证,可由证人书写,也可由调查人员作笔录,并经本人认可。所有证言材料应注明证人身份、出证时间,并由证人签字、盖章或押印。证人要求对原证作出部分或全部更改时,应重新出证并注明更改原因,但不退原证。与证人谈话,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收集被侵害人的陈述、被调查人的陈述,适用本项规定。(三)对于有关机关移送的调查材料,必须认真审核,经调查人员认定后才可作证据使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没掌握确实证据之前是不会约谈当事人的,一旦证据确凿就会给当事人下达通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十一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