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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登记结婚会取消低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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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再婚后其家庭财产收入情况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仍然可以继续享受低保待遇;如果再婚后经济状况好转,家庭财产收入超出当地低保标准的,应退出低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低保条例》第三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县级民政部门以及事处和镇(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 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第2种观点: 低保户登记结婚并不会取消低保。低保户的认定与婚姻状况并没有必然的关系。当低保户的人均收入情况不再满足当地申请低保的条件时,在经过核查属实后,才会取消低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第3种观点: 低保户指的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低保户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如果有特殊情况符合个人单独申请的也可以。在审查属于低保户的时候对婚姻关系是有婚姻关系的审查,夫妻二人共同生活期间已经符合低保户的要求,离婚后以个人单独提出申请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属于有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也可以获取低保。【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第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一)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三)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第十二条家庭经济状况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第二十条 县级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结果和初审意见等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确认意见。对单独登记备案或者在审核确认阶段接到投诉、举报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入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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