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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进出口关税的权限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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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进出口关税的权限属于各国的贸易主管部门。在中国,这一权限属于中国海关总署。它可以通过实行优惠、签订贸易协议、暂减关税、审核企业资格以及其他手段,灵活运用国家在WTO下的贸易空间,减轻企业进出口成本,推动外贸发展。相关措施的研制实施都需要海关总署牵头,所以减免关税的权力主要属于海关总署这个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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