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期间父母拒绝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依照现行法例,大学阶段的大部分学子已成年,故父母无需承担该年龄段子女的扶养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及无自理能力的成年子女仍负有抚养义务;
但鉴于大学生已成人且《民法典》对此类子女界定为存在高中及以下学业需求或因非主动因素导致无力维持基本生活水平者。
因此,大学生并不符合“不能生活”的定义,其父也无需履行抚养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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