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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按揭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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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有贷款的,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具体来说,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情况大致包括以下三种:1、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2、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3、将离婚双方共同的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人。离婚双方必须还清银行贷款或者第三人为离婚双方清偿贷款后方能履行相应的过户手续。夫妻离婚房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婚前买房,婚后还按揭款;婚后购房,共同还按揭;婚后以婚前个人财产购房。 婚前买房,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还了部份按揭,这种情况下是该房屋的产权归属是属于婚前购买者的,但是就婚后还款部份,以及婚后还款部份的升值部份可以要求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后购房,该房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是这种房产处理是归谁所有,就由谁偿还银行按揭贷款,并且在的判决中,按揭贷款的利息是不予计算的,虽然该利自息会实际发生。婚后以婚前个人财产购房。该房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处理,但是在处理前需先减去购买该房产的婚前个人财产的数额。房子贷款还完后需要办什么手续 房子贷款还完后需要办以下手续:1.需要先去贷款所在银行办理手续,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由银行在他项权证上盖好公章,写明注销意见;2. 由产权人本人携带房产证、他项权证、身份证原件前来当地产权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处抵押科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3、如果产权证上有多个人的名字,至少要一个产权人到场,其余产权人身份证原件需带齐也可以办理,有未成年人名字,监护人需携带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证明到场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有贷款的房子在离婚时如何分配的情形,对于夫妻共同还贷或者是一方还贷,一方从是日常生活的具体支出的情形,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配时是可以先进行协商的,对于协商不成的,是可以请求人民根据其实际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3种观点: 按揭房子在离婚之后的办理程序需要分两种情况:1、第一种情况是结婚前一方个人首付,但是却又是婚后夫妻共同还款,而且房子登记于首付款支付一方的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无法协议完成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一、按揭房子离婚后怎么办如果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房屋尚有房贷没有还清,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贷由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继续还贷,依据该离婚协议离婚证后,该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就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协商处理,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该方继续还贷,给另一方首付部分和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一半的补偿。二、夫妻离婚后按揭房是否该付款问题答疑网友提问:我爸爸和后妈结婚后买了一套房子,后妈付的首付,我爸爸付按揭款。现在闹离婚的话,这套房子的按揭还没付完,我爸爸可以不付款吗?如果不付款会怎么样?律师回答: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当事人可以协商办理。如果协商不成的,人民进行财产分割时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2、一般认为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取得产权证,则应该属于婚前财产。3、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还贷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4、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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