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条件:1、学历要求:通常需要具备相关法律专业的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2、考试资格:可能需要通过一定的考试或资格认证,例如司法考试或与基层法律服务相关的专业考试;3、培训经历:可能需要完成一定的培训课程或实习经验,以获取实践和专业知识;4、法律背景和知识: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背景和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能够提供基本的法律咨询和服务;5、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需要遵守法律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保持保密性、诚信和专业。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的,应当填写申请执业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符合规定的学历证书和考试合格证明,或者资格证书;2、基层法律服务所对申请人实习表现的鉴定意见,或者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证明;3、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综上所述,申请执业核准材料,由拟聘用申请人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交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由其出具审查意见后报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或者由拟聘用申请人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报所在地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审核。【法律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六条 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二)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考试合格;(三)品行良好;(四)身体健康;(五) 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一年,但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除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治县(旗),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可以将前款第二项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设立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规范的名称和章程;2、有三名以上符合司法部规定条件、能够专职从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有固定的执业场所和必要的开办资金。(二) 设立乡镇法律服务所,由住所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组建,或者在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下,由本辖区内的乡镇组建。设立城市街道法律服务所,由事处在市、区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下组建。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乡镇、事处可以组建由地方核拨事业编制和事业经费的基层法律服务所。(三)行业主管部门、社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不得发起组建基层法律服务所;不允许个人以自愿组合方式发起组建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二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是在乡镇和街道设立的法律服务组织,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机构。第三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执业要求,面向基层的机关、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以及公民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第四条 基层法律服务所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