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打赏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出轨给第三者转账,它本质上是一种经由第三方平台而发生的消费行为。
网络直播面对不特定的对象,观看用户随时可以选择去留,对主播的直播内容满意可自愿打赏,所以直播服务有一定的付费合理性。并且,你老公在看直播时,获得了听视觉的体验及精神上的快乐,从而购买虚拟礼物打赏给主播,跟主播之间构成了一种即时履行的网络服务合同关系。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主播在接受打赏时没有义务去判断钱的性质,她只是基于自己的直播服务获得打赏的钱,适用善意取得的相关规定,因此无需返还。
但是如果能有充分、有力的证据证明,他和女主播之间存在不正当的关系,违背了公序良俗,那么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要求该主播返还打赏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