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款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一、离婚时赠女方的嫁妆一定要归女方吗?
离婚时嫁妆不是必须归还女方。离婚能否退还嫁妆主要取决于该嫁妆有无约定归属和是否具有人身专属性。如果嫁妆明确约定是给女方个人的,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女方个人所有,应当退还。未明确约定,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二、孩子的压岁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孩子的压岁钱是长辈赠与给孩子的财产,是归孩子所有的,该笔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孩子的父母无权将此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孩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前,父母可以代为保管上述款项。
夫妻离婚后,作为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损害被监护人的财产。
三、离婚财产复婚归谁
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的两个婚姻关系。
所以财产在离婚时已经约定了归一方所有,即使是复婚也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