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以下要件才会构成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1、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为中国人民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等人;
4、主观上为过失。
一、如何认定破坏军事设施罪
判断构成破坏军事设施罪的条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建设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但出于贪利图财、泄愤报复或者敌意,仍然进行破坏,对其危害国防建设的后果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逃离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逃离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兵役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兵役法规,实施了逃离,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中国人民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
三、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建设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严重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这种严重后果,以致造成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被破坏并导致产生严重后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七条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