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前,父母购房为子女个人赠与,但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该房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结婚前,如果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应当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则除外。
因此,婚前父母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会影响房子归属。
在离婚时按揭房分割时,该房屋不参与分割,只归属于一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