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执行完毕后再犯罪不算累犯,因为缓刑是一种刑罚裁量制度,没有实际执行刑期。假释适用于有期徒刑等重刑,缓刑适用于拘役和轻刑,两者适用对象、适用根据、适用时间、不执行的刑期、性质和作出决定的时间等方面有所不同。
法律分析
一、缓刑执行完毕以后可不可以算累犯
缓刑执行完毕后,再犯罪的,由于没有实际执行刑罚,所以不符合累犯构成条件,不会构成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假释与缓刑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
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缓刑则适用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适用根据不同。
适用假释的根据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
适用缓刑的根据则是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3、适用的时间不同。
假释是在犯罪分子执行刑罚的过程中根据犯罪分子的表现,以裁定作出的;
缓刑则是在判处刑罚的同时宣告的。
4、不执行的刑期不同。
假释必须先执行原判刑期的一部分,而对尚未执行完的刑期,附条件地不执行;
缓刑则是对原判决的全部刑期有条件地不执行。
5、性质不同。
缓刑是一种刑罚裁量制度,假释是刑罚执行制度。
6、作出决定的时间不同。
缓刑是判决时候作出,假释是服刑期间作出,都是由人民作出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实行社区矫正服务代表刑罚,所以没有实际执行刑期。
缓刑结束后再犯罪的,不符合累犯构成条件,所以不会构成累犯。
结语
缓刑执行完毕后再犯罪,由于没有实际执行刑罚,不符合累犯构成条件,不会构成累犯。缓刑是一种刑罚裁量制度,通过社区矫正服务代表刑罚,没有实际执行刑期。根据《刑法》规定,缓刑结束后再犯罪的不会构成累犯。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节 其他规定 第一百五十九条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经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核实。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认为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说明理由。
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三条 机关在立案后,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一)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
(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三)集团性、系列性、跨区域性重大犯罪案件;
(四)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五)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机关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五十九条 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