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再犯罪不构成累犯。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如果构成累犯的,需要从重处罚。
一、累犯的分类有哪些类型?
累犯的分类有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一般累犯也称普通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
二、累犯构成的条件是什么
累犯的构成条件如下:
1、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2、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新罪;
3、新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4、不属于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情形。在不同语境下,累犯一词有不同的含义,作为量刑情节,累犯是一种特定的再次犯罪的事实,作为量刑对象,累犯是指特定的累犯人。
三、什么是累犯对累犯应当如何处罚
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累犯的处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