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七教育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公司不予续签劳动合同,是否应该给予经济补偿

公司不予续签劳动合同,是否应该给予经济补偿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法律分析:不予续签劳动合同的,除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以外,公司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员工在公司工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半年到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到半年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