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上海电瓶车新规为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上牌。《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明确本市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因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而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
法律依据: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非机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