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告在律师会见期间有权拒绝回答可能对自己不利的问题,但需注意被告的拒绝权并不绝对。如果被告拒绝回答的问题涉及犯罪嫌疑或案件事实,检察机关或法庭可以要求被告回答并对其拒绝采取相应措施。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被告人有权拒绝回答可能使其自己或者近亲属受到刑事追究或者行政追究的问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被代理人拒绝回答可能对其不利的问题的,代理律师应当予以提示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