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应当首先出示证件,表明自己的身份,并向被抓捕的人,出示传唤证或拘留证。
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百三十五条 对异地机关提出协助调查、执行强制措施等协作请求,只要法律手续完备,协作地机关就应当及时无条件予以配合,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第三百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需要异地机关协作的,应当制作办案协作函件。
负责协作的县级以上机关接到异地机关请求协作的函件后,应当指定主管业务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