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如果是适用一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经最高人民院长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2、如果是适用二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审理期限是二个月;经最高人民院长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度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高级人民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审理行政上诉案件的期限为两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高级人民审理的第二审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