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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当事人被判无罪,是否意味着完全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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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判决不会退赃,机关在侦查阶段会追缴赃款或责令嫌疑人退赔。诈骗罪的判刑标准取决于数额大小和严重情节。附带民事诉讼需符合法定条件,有明确被告人和赔偿要求。赔偿责任人包括被告人、监护人和遗产继承人。嫌疑人主动退赃可从轻处罚,影响量刑的情节包括案件起因、被告人表现、退赃退赔情况等。退赃是量刑的参考,受害人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分析

一、嫌疑人构成诈骗罪判决退赃吗?

不会判决退赃,机关在侦查阶段就会追缴赃款或责令嫌疑人退赔。

《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构成诈骗罪怎么确定判刑标准?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诈骗案件中满足哪些条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四、诈骗案件中的赔偿责任人有哪些?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构成诈骗罪主动退赃可以从轻处罚吗?

嫌疑人主动退赃的可以从轻处罚,诈骗案件中影响量刑标准的情节包括:

(一)案件起因;

(二)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

(三)被告人平时表现,有无悔罪态度;

(四)退赃、退赔及赔偿情况;

(五)被告人是否取得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谅解;

(六)影响量刑的其他情节。

相关证据显示构成诈骗罪的,要根据诈骗案件的详细案情对嫌疑人作出相应的处罚,退赃问题是人民量刑时的参考依据,人民对诈骗案提起公诉时,诉讼意见书中会称述犯罪嫌疑人的退赃退赔情况。嫌疑人没有主动退赔的,受害人也可以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结语

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应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于构成诈骗罪的案件,判刑标准根据数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而定。在诈骗案件中,满足一定条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人包括被告人、共同侵害人、监护人以及遗产继承人。嫌疑人主动退赃可以从轻处罚,会根据案情和退赃情况进行量刑决定。退赃问题还是人民量刑时的参考依据,受害人如需赔偿可以向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三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不满五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五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六条 批准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

在有效期限内,对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办案部门应当立即书面通知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解除技术侦查措施;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认为需要解除技术侦查措施的,报批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解除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并及时通知办案部门。

对复杂、疑难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有效期限届满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审核后,报批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决定书。批准延长期限,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有效期限届满,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应当立即解除技术侦查措施。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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