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时间:每周五上午为学习日,要保证学习时间,可串不可占;
2、学习内容:党的方针、时事、政治、先进经验,民政理论和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学习内容按局机关学习计划进行。
3、学习要求:有年、月学习计划;个人要有学习笔记、心得体会;集体有学习记录。学习时要保证参加人数,各岗位人员无特殊情况的必须无条件参加,年度结束进行集中测试,在系统内公布成绩,排出名次,对成绩不及格的要自行补课。
4、学习方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个人自学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