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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开庭审理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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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

刑事诉讼开庭审理流程如下:(一)开庭。开庭审理前,由员通知与告知相关人员。审判长宣布开庭以及相关事项,告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二)法庭调查开庭阶段的事项进行完毕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始法庭调查。

【法律依据】:

《中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所在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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