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和缓刑没有直接联系,但符合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可以积极向争取缓刑。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悔罪表现良好时,可以争取缓刑。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和缓刑没有直接联系,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判缓刑。具备下列条件的取保候审犯罪行为人可以积极向争取缓刑: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
拓展延伸
能否判缓刑?建议判处六个月至一年,符合条件吗?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缓刑的适用对象为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其中,对于建议判处六个月至一年刑罚的犯罪分子,需要进一步判断是否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
根据《高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建议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因此,对于建议判处六个月至一年刑罚的犯罪分子,只要其被判处的刑罚在六个月以上,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就可以被判处缓刑。
综上所述,建议判处六个月至一年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可以被判处缓刑。缓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罚以上五年以下,但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可以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
结语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和缓刑没有直接联系,但符合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可以积极向争取缓刑。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可以争取缓刑。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
(一)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二)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四)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七)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传讯不到案的;
(八)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从事特定活动或者与特定人员会见、通信两次以上的。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二条 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故意犯罪被立案侦查的,负责执行的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判决生效后,根据有关判决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