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向登记机关提交《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书》,并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有关动产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三)有关动产抵押物存放状况资料;
(四)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五)双方代理人身份和权限证明文件;
(六)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关于他项权证在哪儿办理?
他项权证一般是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来办理的,他项权证是按《民法典》规定,抵押人如提供房屋抵押需到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也就是办理他项权证。如果抵押人是法人,需要提供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双方经办人员的介绍信、法人授权书,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审批书,房屋评估报告,房屋所有权证,同意抵押的董事会决议,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如果抵押人是自然人,需提供抵押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评估报告、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审批书等资料。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债权质押需要登记吗
动产质押,原则上不需要登记,只需签订质押合同,将质物交付给质权人占有,质权即设立。但是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所以如果要抵押贷款的话,最好还是要去办理动产质押办理登记。
根据质押的标的不同,可以将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办理登记可以对抗第三人。动产质押的特征是物品可以移动,并且移动后不损害物品本身的效用;权利质押质押漫画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押。
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经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动产抵押登记书》(一式四份);
2、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