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既是政治上的强制力, 又是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 掌握权力、 运用权力、 支配权力, 绝不仅是种享受,更是一种责任。 正确行使权力, 它便是为社会、 为人民谋利益的工具; 错误行使权力, 它便成了 侵害人民利益、 谋取个人私利的手段。 近年来, 权力运行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 但总体情况依然不容乐观, 从曝光出来的一些典型案件看, 都与之有关。
一、 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权力在运行过程中, 由于受、 机制和人的素质等众多因素影响, 还存在诸多问题。
1、 从权力配置看, 公共权力过于集中。 目 前, 权力配置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性。 一方面部门之间配置不均衡, 据统计, 公、 检、 法、 工商、 税务、 电力、 电信和要害部门等控制着社会的财权、 物权、 人事、 法权、 资源所有权等一大批公共权力, 约占整个公共权力的 70%以上。 而其他诸如教育、 农林、 水利、 科研、 社会福利等一批社会服务部门享有的权力只占公共权力的 30%。 另 一方面, 单位内部权力配置也不均衡。 “一把手”往往就是一个部门单位的“土皇帝”。 在“一把手”和副职之间, 副职分工负责的一般都是业务上的内容, 而敏感的财权、 人事权等往往由“一把手”自 己直接分管, “一支笔”审批。 有的部门“一把手”借以行政首长负责制, 将“一把捏”、 “一把抓”、“一言堂”当作顺理成章的事。
2、 从运行主体看, 私利性驾驭着权力运行。 一些掌握着权力的部门单位在行使权力时, 往往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淡化了 权力来源于人民, 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意识, 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俘获人心、 争取拥戴的手段, 把服务人民的职责作为谋取小集团利益的资本, 把组织的要求和群众意愿置之度外, 特别是在一些涉及单位小集体和个人名 利问题上, 不能从人民长远利益和大局出发, 难以跳出自 身利益的小圈子。 如环保、 交警等单位为部门创收, 以罚款代替对排污企业、 违规车辆的处理。 私利性成为驾驭权力运行方向的主导因素, 其结果只能是。 思想蜕变, 私欲膨胀, 利令智昏, 千方百计去满足个人需要, 在经济上贪污受贿, 在利益上不能处理好集体、 国家和个人的关系, 在用人上任人唯亲, 买官卖官等等, 都是权力在私利性驾驭运行下的典型表现。
3、 从运行状态看, 不作为、 乱作为阻碍着权力规范化运行。 所谓的“不作为”, 就是没有依法履行应该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所谓“乱作为”就是行使了 不该行使的权力。不作为和乱作为实际上都是滥用权力的行为, 是权力的变种。 从某种意义上讲, 是一种比直接贪污更可怕的, 因为不作为合乱作为造成的损失更大、 后果更重。 上海华源药业事件牵扯出来的郑筱萸, 他先后于担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期间, 在全国范围统一换发药品生产文号专项工作中, 违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民主决策程序, 草率启动专项工作, 对这一事关国计民生的药品生产监管工作未做认真部署, 并且擅自 批准降低换发文号的审批标准。 郑筱萸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了 严重的后果, 严重地危害了 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4、 从运行方式看, 暗箱操作影响权力规范运行。 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大案要案, 几乎都少不了 暗箱操作这个环节。 可以说, 暗箱操作已经成为我们社会生活中许多弊端的一个病根, 成为我们社会中的一种毒瘤。 暗箱操作的本质就是公共权力的非规范化行使。 公共权力在行使过程不公开、 透明度低、 标准不一、 程序也不健全, 自 由裁量空间较大, 随意性也较大, 很容易诱发以权谋私、 权钱交易等违规违法行为。 如行政审批项目 , 是一种十分重要的社会资源, 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 经充分科学论证而设置的。因此, 行政权力运行必须要有效制约, 握有权力的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 必须代表国家利益来行使权力, 才能使行政审批的项目 发挥其应有的效益。 如果不能公开权力运行,大搞暗箱操作, 就不可避免出现幕后交易等现象, 使其权力审批运行带有明显的本部门小团体利益性和个人私利性。
二、 规范权力运行的对策建议
综观上述权力 在运行过程中 常见的一些问题, 我们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
1、 强化宣传教育, 端正权力意识。 正确的权力观不是自 然形成的, 而是通过学习和教育达到的, 因此, 要把正确的权力观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 成长、 成熟的全过程和考察、 提拔、 使用的每一个环节, 准确把握干部在特定时期和特定环节的思想动态, 认真研究权力观形成和发生变化的规律, 有的放矢地抓教育, 使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真正入心入脑; 拓宽教育渠道, 整合教育资源, 建立组织教育、 机关教育、 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相互补充、 相互配合、 相互渗透的开放式教育格局, 增强干部对权力的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 把党纪国法以及道德规范对权力观的要求转化为自 觉行为; 根据各级领导干部、 普通党员 干部所处地位和环境, 在教育内容、 教育形式的选择上也要各有侧重, 增强权力观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 搞好权力分解, 建立权力制约机制。 党的十七指出: “要坚持用制度管权、 管事、 管人, 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 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权力的分解和制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是防止权力脱离人民利益的一项重大措施, 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发展的高度结晶。 如果多项权力由一个人支配行使, 就很难形成权力间的制约关系, 如果一个权力依附于另 一个权力, 权力之间形成隶属关系, 则意味着权力形同虚设, 不能形成有效的制约。 因此, 对行政权力如决策权、 执行权和监督权要进行适度分解, 合理划分职责权限, 对一些掌管人、 财、 物等容易产生权力滥用的重要岗位, 强化业务分工和制约, 规范运行程序, 增强部门之间、 科室之间、 人员 之间的钳制和交叉制约, 形成相互监督制约机制, 构成内在的相互制衡的运行体系。
3、 强化政务公开, 保证权力阳光运行。 总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说: “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 也是领导干部最好的保护伞。 要以实施《信息公开条例》 为契机, 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着力打造“阳光”。 积极推行网上监察系统, 对权力运行情况进行适时监督、控制和分析,做到全程留痕, 可查可控, 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4、 加大监督力度, 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没有监督的权力, 必然会被滥用, 必然会滋生。 因此, 必须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 广度、 深度, 强化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 提高监督的实效。 长期以来, 我们一直把权力制约的重点放在“查错纠偏”和“事后惩戒”上面, 偏重于权力行为结束之后的检查, 而忽略了 权力行为发生前的预防和权力行为进行中的控制。 实践证明, 仅有事后的补救和惩戒功能是不够的, 必须由单纯的事后监督转变为包括事前、 事中、 事后监督在内的全过程监控。 同时, 为了 确保权力在预定的轨道上运行, 必须扩大监督制约的对象、 内容, 即由对单一内容和一般性问题的监督, 转变为对所有内容和实质性问题的监督。 既要注重对“事”的监督, 又注重对“人”的监督; 既注重具体权力行为的监督, 又注重对抽象权力行为的监督; 既注重对权力行为程序性的监督, 又注重对权力行为合法性的监督。 另 外, 在监督的“深度”上还要下工夫。 实践证明, 作为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不能只停留在表层上, 要求我们从对一般性问题的监督转变为对实质性问题的监督。
5、 强化责任追究, 保证权力规范运行。 古人云, 舞弊者得利, 效仿者纷至; 舞弊者受罚, 接踵者敛迹。 要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防止用权失误、 用权、 以权谋私等行为发生, 就必须健全权力运行责任追究机制, 确保权力始终规范运行。 一是要建立科学规范的权力评价考核机制。 对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 运用权力有关的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设立勤廉预警线, 把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和党员 干部个人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要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 防止领导干部盲目 决策、 轻率决策, 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 三要加大以权谋私案件查处力度, 从严惩处分子, 从而保证权力规范行使、 正确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