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七教育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挪用罪的行为有哪些构成要素?

挪用罪的行为有哪些构成要素?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构成挪用罪的行为有以下这些:(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3)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

挪用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挪用罪的行为表现有:(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人一旦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集资、等非法活动,就构成挪用罪。挪用进行非法活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仅侵犯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和公共财物的所有权,而且其非法活动势必给社会造成其他危害后果,因此以进行非法活动为目的挪用,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挪用的行为,即构成本罪。(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需要指出的是,进行营利活动通常指经营、投资、购买股票、炒房地产等可获经济利益的活动。(3)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所谓挪用归个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给他人使用。如果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但于3个月内已全部归还本息的,一般不按犯罪处理,可由主管部门按违反有关纪律处理;如果行为人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后虽归还本息。仍应以挪用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根据情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什么行为构成挪用罪

构成挪用罪的行为有以下三种:一、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需要注意的是,本罪的主体必须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否则不构成挪用罪。

挪用的行为有哪些

挪用的行为有以下这些:(1)挪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所谓进行非法活动,即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违法犯罪活动,包括犯罪活动和一般违法活动。(2)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营利活动,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牟利活动,例如挪用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炒股、开商店、办工厂等。这种挪用行为构成犯罪,要求挪用数额较大,但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3)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这种挪用行为是指挪用用于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用途,如建私人住宅、还债、支付医药费、购置家具等。

挪用罪构成贪污罪的有哪些

携带挪用的潜逃的,依照贪污罪定罪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挪用罪由哪些构成

挪用罪的构成要件:(1)挪用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2)挪用罪侵犯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3)挪用罪侵犯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4)挪用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的使用权。《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该内容由 吴友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