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七教育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果树种植与收获的补偿办法

果树种植与收获的补偿办法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果树征地补偿标准及相关法律。根据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按原用途补偿,征收耕地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具体补偿标准由各地规定。征收土地需遵循合法程序,拟定征收方案由县市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法律分析

一、果树征收补偿标准

(一)征地果树的赔偿标准为:一般来说都是按棵树赔偿的,但是也有按亩数补偿的,品种不同、规格不同,赔偿标准就不同,而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赔偿标准,一般是由各地参照各自情况制定一个赔偿标准。以苹果树为例,初果期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盛果期平均每株补偿210-1200元、衰果期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二)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二、果树地征地补偿相关法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3、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三、征收土地的合法程序

(一)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由拟征收土地所在地县、市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其中征收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的土地,由县、市根据土地利用计划和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情况拟定,城市建设用地区外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按建设项目实施征地的,由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的建设用地申请拟定。

结语

果树征收补偿标准因品种、规格不同而异,国家尚未统一制定标准,一般由各地参照情况制定。以苹果树为例,初果期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盛果期平均每株补偿210-1200元,衰果期平均每株补偿600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按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土地的程序包括拟定征收土地方案,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和需求情况制定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二十四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在自愿的前提下,捐资或者以其他形式开展公益性的治沙活动。

县级以上地方林业草原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公益性治沙活动提供治理地点和无偿技术指导。

从事公益性治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林业草原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要求进行治理,并可以将所种植的林、草委托他人管护或者交由当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管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第二章 森林权属 第十 未实行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以及林地上的林木,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公示,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依法流转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第二章 森林权属 第十九条 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流转期限、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流转期限届满林地上的林木和固定生产设施的处置、违约责任等内容。

受让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造成森林、林木、林地严重毁坏的,发包方或者承包方有权收回林地经营权。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