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当事人只需如实陈述问题或答辩,不需刻意准备,做到随机应变。法庭调查顺序依法规定:(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
法律分析
当事人在开庭时,只要如实陈述自己的问题,或者为自己答辩即可,不需要刻意准备,做到随机应变即可。当事人应该了解以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规定,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
拓展延伸
二审开庭前需要准备哪些关键材料和证据?
在二审开庭前,为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需要准备一系列关键材料和证据。首先,律师需要准备好上诉状、上诉理由书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和法规文件。此外,还需梳理出一份详细的事实陈述,将案件的关键事实和证据清晰地呈现给法庭。在准备证据方面,律师需要收集并整理相关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此外,律师还需准备好相关的法律文献和判例,以支持自己的观点和主张。最后,律师还需要在开庭前进行充分的案件分析和辩论准备,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对方的辩驳。通过充分准备,律师能够更好地为当事人争取合理的权益。
结语
当事人参加开庭时,只需真实陈述问题或进行辩护,无需刻意准备,灵活应对即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规定,法庭调查按照一定顺序进行。在二审开庭前,律师需准备相关材料和证据,包括上诉状、上诉理由书、法律依据等。同时,整理详细的事实陈述,清晰呈现关键事实和证据。律师还需收集整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证据。此外,准备相关法律文献和判例,支持自己的观点。最后,进行案件分析和辩论准备,应对各种情况和对方辩驳。通过充分准备,律师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第六十一条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