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仲裁裁决并非一定是最终的法律判决,但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可以提起诉讼向人民申请重新审理。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也可以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申请重新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