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甲方:号码:乙方:号码:甲方现将坐落于红丰镇塘围管理XX下厂房出租给乙方,做木座厂专用,该厂房面积约282平方米,经甲乙双方协商共订出以下协议。
一、租期:租期暂定3年,即从年6月1日至218年6月1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25元。
二、押金:该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交付人民币5元押金给甲方,该押金在合约期满后,甲方要一次性如数退还押金。
三、如乙方在合约期中途退租,甲方不予退回乙方所交纳的押金。
四、租金:租金为每月人民币25元,交租时间为每月1日至1日,如乙方在规定期限未能缴纳租金,则按本合同第三条视为中途退租处理。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要爱护甲方建筑物。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便对租赁建筑进行施工改造。如果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进行施工,乙方施工必须符合安监部门施工的相关规定。如需经营特种行业,必须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方能施工,生产。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归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租赁期间所有债权债务,利润分红,一切经营性税收,土地使用税收均与甲方无关。
七、电费水费及相关费用缴交方法:乙方要按相关部门规定时间、规定价格交纳费用。如不按时交纳费用,影响生产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与甲方无关。
八、劳务纠纷:乙方经营期间,如拖欠工人工资,造成劳资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九、在合约期间乙方所聘工人因施工造成的意外伤害,乙方应按相关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造成的纠纷和医疗费用与甲方无关。
十、环保:乙方在厂内生产的一切污染排放必须符合环境部门的排放标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十
一、合约期间,如遭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地震所造成甲方原有建筑物的损坏,甲方要负责尽快修好相关损失,甲方不负责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十
二、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十
三、合约期间,若乙方因施工不当或其它原因发生火灾,或因其它原因造成甲方出租厂房损毁,乙方应该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十
四、合约期间该租赁厂房如因国家征用,甲方应退还当月剩余日期租金,全额退还乙方押金。十
五、合同期间,乙方如果转租,或者改变经营项目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十
六、合约期满,乙方应交清期间租金,电费,甲方全额退回乙方交纳押金,乙方搬走所有相关设备,并确保厂房不影响正常使用。在同等条件、同等租金的前提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以上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分,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甲方签名:乙方签名:签约日期:年月日厂房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即签订之日起生效。第一条厂房基本情况。甲方厂房(包括厂棚及一楼一层住房)坐落于郑州市中牟县白沙镇康XX。第二条厂房用途。该厂房用途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厂房用途。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月日至月日止。第四条租金。该厂房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调整,则按新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即合同签订后三日内支付全额租金(现金)给甲方。第六条交付厂房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该厂房交付给乙方。第六条维修养护责任。租赁期间,日常的厂房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正常的厂房大修理费用由甲方乙方协商共同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厂房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相应损失。租赁期间,厂房防火、电、盗等安全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第七条关于厂房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厂房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1.水、电费;
2.物业管理费;第其他约定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厂房转租、转让、转借他人。第九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第十条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第十一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厂房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有关法律、法规和执行。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起诉。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月日月日仓库租赁合同书出租方(甲方):地址:邮编:委托代理人:地址:邮编:承租方:地址:邮编:营业执照或号码:委托代理人:地址:邮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甲方将位于元层号之库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本租赁物的功能为货仓,包租给乙方使用。乙方不得转变使用功能,因改变使用功能所产生的后果及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即从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前1个工作内提出,经甲乙双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续租。第三条:租赁物的交付。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第四条:租赁费用
4.1租赁保证金。备注:租赁期满保证金退还。
4.2租金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5.1乙方用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分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本合同生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首年租金为人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无条件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
5.2乙方应于每月五日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5.2.1支付方式如下:①现金支付;②刷卡(收取1%的手续费);③支票;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的违约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1‰。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乙方不得转让、转借承租物。第七条仓库使用
7.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消防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制度,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他用途。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甲方有权根据需要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
7.2乙方保证库房货物堆跺整齐,按消防条例留足主通道(2.米宽),副通道(1.2米宽),消防箱周围1.5米不得堆放货物,货物与墙等五个距离:墙距(外墙5公分、内墙3公分)、灯距(6公分)、顶距(8公分)、柱距(2公分)、堆距(3公分)。
7.3乙方不得在租赁物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有毒、有放射性等危险品以及盐渍、油类、水泥等易污染物以及盗抢、盗版、侵权、淫秽、、等违法货物,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7.4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属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5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6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7.7库房的结构、各种设施、供电、供水容量是按设计标准配设,乙方不得随意增加容量,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电线或水管,不得改造库房机构及设施。
7.8乙方不得在库房从事加工、装配业务,不得在库房内设置办公室及住人,不得在库房内动用明火,不得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电热杯等电器设备,不得在库房煮饭、烧水等。第保险责任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他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乙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乙方自行承担。第九条经营责任
9.1库房由乙方自行管理,如发生货物被盗、丢失、变质、损坏、损耗等情况,与甲方无关。
9.2乙方对外经营所发生的一切纠纷与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9.3乙方不得以租赁物进行诈骗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否则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第十条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需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如装修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他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合同期满或终止时,乙方是否需要恢复仓库原貌或移交装修物由甲方决定。甲方决定移交装修物的,不能移动的装修物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须赔偿或补偿乙方。第十一条租赁物的转租乙方不得转租转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第十二条提前终止合同
2.1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本合同,如甲方因经营、整体规划需要确定提前解约,需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2.2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按本条第二款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厂房租赁合同甲方:何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租赁场地及租金标准房屋位置:甲方提供武汉佳XXF22房屋一幢及院子,附属建筑物整体合计2平米给乙方使用。房屋设施现状:房屋现状为空置厂房,已装修(含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安保监控,三楼办公区及宿舍,一楼门卫,食堂,餐厅等相关电器),厂房带院子,有水电接口。租金: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年1月8日起,至218年4月3日止,租期五年,合同期满,乙方可优先续签(实际起租时间以年5月1日起)。
三、租金和电费押金租金支付方式:乙方以年付的形式向甲方缴纳厂房租金。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后乙方将第一年租房款一次性支付七个月房租给甲方。后续每年乙方须在到期日的前一个月,按每季度向甲方缴纳租金,未按时交纳租金,每日按当年租金的2%收取滞纳金,如再超过十日以上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四、财产安全乙方经营期间必须遵纪守法,合法经营,自觉维护日常生产生活安全,注意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他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乙方必须照价赔偿,承担一切后果。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甲方:(1)应按期交房,保证现有水电通电、通水,并有完善的消防配套设施。(2)若乙方需要对现有房屋进行合理改造,甲方要积极配合协调,让乙方的改造工作顺利进行。乙方:(1)在租赁期间内,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2)必须遵纪守法、合法经营,自觉维护日常生产安全,注意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如因乙方安全原因造成甲方及他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乙方必须照价赔偿,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3)乙方有权根据生产和满足生活的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和改造,但是动工前须向甲方出示设计图纸,涉及房屋主体构造的,必须提供建筑安全保证书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动工。因施工原因而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乙方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回复原状。(4)合同到期或因乙方原因单方面终止合同而搬离的,乙方不能破坏性地移动或撤走该厂房内的装修设施、附属设施和搭建物,保留装修后的原状。(5)乙方特大负荷用水、用电必须考虑到该厂房管网的承受能力,乙方必须自行安装合格的水表、电表,并按月按时交纳水电费。(6)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电信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7)合同期满,乙方如不续租,乙方需缴清所有费用,如没缴清,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要未缴款项。(8)如乙方到期十日后拒不缴纳房租也不搬迁的,甲方可采取强制措施在第三方见证之下将乙方物品异地封存,封存和搬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3个月之后乙方仍然置之不理,甲方可自行处理乙方物品。(9)乙方经营期间的工商、税务登记等由乙方自行办理,并自行缴纳相关税金,乙方在租赁期间内若与他人发生任何经济和法律纠纷均与甲方无关。(1)甲方若要变卖该厂房,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违约责任(1)乙方如不按期足额缴纳租金,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七、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违约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向该房屋所在地提请诉讼。(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负责人:负责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仓库租赁对于代理商经销商等,应该很熟悉,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因乙方工厂拆迁,需要短期租用仓库存放机器设备和库存物资。甲乙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仓库租赁合同条款:
一、租赁库房情况甲方将位于璧山XX的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为36平方米;本租赁物的功能为仓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本租赁物采取包租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1年,即从年6月26日起至年6月25日止。租赁期满后如续约乙方有优先权,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价格以本合同价每年递增5%。
三、交付情况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四、租赁费用
2、房租按季度交付,乙方应于每季度末31号之前向甲方支付当季度租金
3、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并应负责租赁物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房屋主体的完整正常,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消防条例》以及其他防火规定,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5、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的法律、地方法规以及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如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而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五、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必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要事先向甲方说明、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进行合理改建。
六、转租乙方不得转租。
七、仓库租赁合同的解除
1、在租赁期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3天,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
2、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且向甲方交回租赁物、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八、免责条款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3日内,提供不可抗因素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九、合同终止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原价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坚持收回租赁物。
十、特别约定本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至少为一年,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租金。承租方(公章):代理人(签字):本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出租方(公章):代理人(签字):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地点:电话:。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地点: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现有自己库房闲置并有意向外出租,乙方有意承租;甲、乙双方就租赁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署本第二条租赁仓库的用途用途:储存乙方普通货物(药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国家相关仓储存放的有关规定之违法物品。第三条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期限和方式
1、租赁期限:租期为两年,自年9月1日至年9月1日止,付款方式两年一次性付清.付款金额为:肆万伍仟陆佰元整(大写)。
2、租赁面积:平方米,租金基价:每月1方米(每月方米),合计两年租金:456.(小写);水费每月、电费每月按表实收。。第四条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与租赁面积相对应的装卸平台及停车位,并提供相应的工作便利条件。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租赁场地范围内的水、电,但其水、电费由乙方统一缴纳。
3、甲方需要设立仓库厂区门卫值班员和监控设备,由值班人员负责仓库区的物品安全,防止外来人员偷盗,如有外盗,甲方应积极配合机关调查和帮助破案。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甲方需负责房屋的防漏雨,防水、防火安全工作及房屋的维修工作,做到乙方满意,不满意之处乙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如因甲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与甲方无关。第五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时间、数额,如期、足额缴纳租金。
2、乙方必须保护好仓库内原有的配套设施:消防设施、监控设施、门锁、窗户、墙体等,如有损坏,在合同期满撤离前必须照价赔偿或恢复原有状态。
3、如因乙方操作管理不当而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事故,由乙方负责。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否则违约方以12个月租金数额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建议可以在6日前书面提出,且不属违约。
2、如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款项,属乙方违约,按本合同约定每逾期一天,除应付清所欠款项外,每日向甲方支付所欠欠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五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仓库,并追究违约责任。第七条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和县级以上原因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如解除合同,甲方因退还剩余房租,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于3日内将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根据提供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视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2、在合同期限满后,乙方若需顺延(顺延期不超过三个月),可以依照此合同执行,相关条例不做变动。第争议解决
1、凡因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均应提交租赁仓库所在地裁决。
2、诉讼期间,除双方存在争议并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合同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本合同另外约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的任何补改或变更,均应采用合同书的形式另行订立书面协议,此类书面协议应由合同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本合同一式三页共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现金支付合同签订时间:年7月3日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定本协议,双方应遵照执行。
一、甲方将位于南宁市城区路号的场地出租给乙方,总面积为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自月日起至月日止。
2、租凭期满,甲方有权由回出租场地,乙方应如期交还。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协议,都需在协议到期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三、租金:
1、租金每平方人民币元,大写:,合计每月租金人民币元,大写。租金每叁年按上调一次。
四、租金付款方式和交纳期限:
1、付款方式以为准。现金支付
银行支付
2、租金按季度交纳,即在租金期满前一个月号交下一季度租金。
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转账后,三天内开具合法有效的租赁票据给乙方。
五、押金: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时须交纳元押金。本协议终止时,乙方无拖欠租金及其它费用的,甲方应及时返还给乙方。
六、水电费的收取标准:代市供电局收限电费,电费收费标准,水费收费标准。
七、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的权力:如乙方将承租场地从事非法活动,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维护水电供给畅通,无失职责任造成停水停电。
(2)如因规划、拆迁等原因需要提前解除本协议时应自约定之日起提前天通知乙方搬迁,甲方必须归还乙方保证金及剩余租金(租金按天计算)。
八、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权力
(1)租赁期满后,甲方仍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2)协议到期乙方需要续租的,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得到甲方同意后另行签字协议。
(3)存在下列情况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方非法干预乙方正常经营的。
由于或不可抗力等因数,造成无法正常经营。
2、乙方义务
(1)乙方可对仓库自行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违约责任
1、合同期间,如甲方中途毁约不再将场地租给乙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3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还需赔偿乙方因场地装修及搬迁所带来的损失。
2、合同期间,如乙方中途退租,乙方需向甲方支付3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3、乙方不得无故逾期交纳租金,如乙方恶意拖欠租金,甲方在书面通知15个工作日后仍无改善的可终止协议。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履约中发生争议,双主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提起诉讼。十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一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十
二、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十
三、双方协商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出租方(甲方):承租方(甲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仓库租赁合同范本:
一、租赁库房情况甲方将位于的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为平方米;本租赁物的功能为,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本租赁物采取包租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年,即从月日起至月日止。租赁期满后如想续约乙方须提前天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现乙方有优先权。
三、交付情况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四、租赁费用
1、库房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若需供电增容,则其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待租赁期满后,在乙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日内,甲方将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给乙方。
3、本仓库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在租赁期间,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本合同对新产权人继续生效。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5、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并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可以正常运行,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消防条例》以及其他防火规定,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7、在租赁期内,乙方负责购买包括甲方财产在内的租赁物的保险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承租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8、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提前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必须对付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
9、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的法律、地方法规以及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而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四、甲方的义务
1、双方约定仓库由甲方派人管理,若乙方对甲方派遣的仓库管理人员不满意可以申请更换库管仓库管理人员。
2、甲方派遣的库管仓库管理人员对乙方承担如下义务:
(1)及时进货义务:仓库管理人员应按照乙方要求的货物型号和数量及时、准确的进货;
(2)妥善保管义务:仓库管理人员应对仓库内的货物妥善保管,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等措施,仓库的相关防火、防潮、防盗等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若部分货物需要特殊保管,经乙方告知后,库管人员应按照乙方要求妥善保管;
(3)及时发货义务:仓库管理人员应按照乙方出具的出货单及时、准确的将货物交付给乙方指定的物流公司。
3、若甲方未安排仓库管理人员,或安排的仓库管理人员未尽其义务,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其损失由甲方承担,并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必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要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同时须向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租赁物主结构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要求出租方予以补贴。
六、转租
1、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处理一切纠纷、以及承担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转租内容必须在原有甲、乙双方租赁合同的基础上约定执行。
2、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原有合1hn.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日内交甲方存档。
七、仓库租赁合同的解除
1、在租赁期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天,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甲方以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后,甲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
2、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向甲方交回租赁物、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并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则在5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八、免责条款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3日内,提供不可抗因素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九、合同终止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坚持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十、广告安装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或周围设立广告牌,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十
一、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