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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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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积金贷款有最高额度,最高额度为45万元。借款人和配偶需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仅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为20年,实际可贷年限与贷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目前实际执行利率为4.00%或4.50%,具体方式包括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法、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

法律分析

合肥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45万元。如果借款人和配偶都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那么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如果借款人仅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那么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具体额度还需遵循以缴定贷原则,实际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之和×12个月×实际可贷年限×0.5的申贷系数,最高不可超过45万。

二、公积金贷款年限

最长期限:20年,并与房龄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实际可贷年限与贷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

三、公积金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目前实际执行利率为: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4.00%,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含1年),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法,1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方式。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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