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仅凭保安未能及时发现火灾,不是追求其刑事责任的理由。主要看火灾发生的原因是否是因为保安失职引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