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场物价局关于收取出租车计价器调试费的批复
是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收取出租车计价器调试成本费的请示》(鞍计监【20xx】112号)收悉。经请示市同意出租车计价器调试费为80/台。此标准20xx/6/25开始执行。
根据市常务会议精神,为了减轻出租车业主负担,此次调试费用由出租车企业承担,个体出租车调试费用免收。你局要认真执行标准,不准搭车收费。
鞍山市
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