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3、负责人才引进工作。
4、负责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的培养培训工作。
5、负责教师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6、负责做好各类专家的选拔、推荐和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
7、负责组织省、厅和学院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各类优秀人才的选拔、推荐和培养考核工作。
8、负责有关师资统计工作。
9、协助教务处做好兼职(客座)教授和外聘教师的聘任工作。
10、协助科研处做好各类人才科研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
11、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