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地址:发包单位:承包单位: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造价:(大写)¥
5、承包方式:
6、开工日期(以接到甲方的开工通知为准):
7、竣工日期:
第二条图纸及资料:
1、乙方负责绘制工程施工图(设计费用为零),经甲方签字,做合同附件;
2、工程款报价单,经甲方签字,做合同附件;
3、甲方变更施工指示,应有书面形式,做合同附件;
第三条工程代表:
1、甲方代表(签字):
2、乙方签字(签字):
3、各方应对己方工程代表的人选,出具授权委托书,其中应注明委托权限。工程代表负责执行本合同以及施工期间的所有具体事宜。各方如中途更换工程代表,则更换方应向另一方做书面通知并重新出具委托书。
第四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满足施工基本条件;
(2)提供施工仓库用房;
(3)负责协调和其它工程商的交叉施工;
(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甲方认可的施工图纸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
(2)做好施工管理,保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堆放整齐;
(3)负责对甲方指定人员的相关技术培训;
(4)不得随意拆改甲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管线设施等;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施工所供材料或设备,列出清单,由甲方负责人验收质量和数量,并经甲方负责人签字认可方可使用;
2、隐蔽工程须甲方现场验收,否则乙方可推迟该工程;
3、乙方在竣工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须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调试验收完毕,否则工程竣工之日视为工程甲方已验收合格日;
4、工程验收标准、方法、程序:甲方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应组织甲方、乙方和其它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参照《工程设计方案》、《工程合同》及相关资料设计标准和要求,由验收小组共同检验,并签署验收文件。
5、如工程未经验收甲方就单方使用,即视为工程质量合格和甲方验收合格;
第六条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为半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出现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保修,若因甲方操作不当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坏的(除乙方施工质量及产品质量外),乙方可以收取维修费和材料费。
第七条工程付款: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即元
2、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即元;
3、剩余5%作为质保金,即元,一年内付清。
注:所有工程款支付以电汇形式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第工程变更:
1、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出开工申请,甲方同意后,出具工程开工通知单。乙方按通知日期进场施工,开始计算施工工期;
2、工程、工期变更:
(1)甲方未及时付款,施工工期顺延;从应付款日期算起,一直到款付为止,期间有几天则工期向后顺延几天,责任归甲方;
(2)因甲方没有尽到合同中规定的责任(第四条),造成施工工期延误,施工工程顺延,责任归甲方。
(3)因行为、相邻关系、下雨、下雪、大风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施工以及造成停工的,因此导致的工期延误,乙方没有责任,工期应顺延。
3、如甲方提出合同外的工程要求、改变设计要求、改变合同相关内容、设备位置等,应当作出书面文件告知乙方,该文件为合同附件。与此同时,以上新要求所导致的以下情况,由甲方负责,并及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1)施工工期顺延;
(2)根据设备、材料和工程量增加,相应要增加的工程款;
第违约责任:
1、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而没有按时竣工,逾期一天按工程造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因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或不按时付款,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如甲方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拖延三日以上,乙方有权停工,所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其它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应按没有履行部分工程造价的
第九条商业秘密:
设计图纸、场所结构、设计方案、工作程、产品规格、产地及报价为商业秘密,任何一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
第十条补充条款:
1、2、3、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到乙方所在地的人民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招标方:(以下简称甲方)
投标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沂源县源能热电有限公司新热源扩建工程
2、工程地点: 沂源县源能热电有限公司二分厂。
3、工程规模 :一炉一机系统高低压配套电气工程。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一炉一机工程所有高低压配电设备、发电机组及其配套系统、变压器及其配套系统、锅炉、汽机系统所属配电设备、DCS系统等的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全国统一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定额)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 包括:变压器、配电装置、母线、绝缘子、配电控制与保护及直流装置、蓄电池、发电机与电动机检查接线、金属构件、穿墙套板、滑触线、电缆、防雷接地装置、10kV及以下架空输电线路、配管、配线、照明器具、低压电器设备、运输设备与电梯电气装置等安装及电气设备调试内容,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10kV及以下变配电设备及线路安装、车间动力电气设备及电气照明器具、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配管配线、电梯电气装置、电气调整试验等安装工程。
1、高低压电缆及电缆桥架敷设安装、高低压设施设备及电缆保护管土建施工制作。
2、高低压配电柜的安装、调试(详见施工图)。
3、由高压柜到变压器及安装低压配电柜系统的安装调试(详见施工图)。
4、发电机组安装及由发电机至各高、低压配电柜系统的安装调试。
6、高低压计量系统安装调试,必须按供电公司的要求配置。
7、接地系统安装和接地电阻测试(包括配电房门框、门扇接地)。
8、高低压配电工程中相关的预埋、塞缝等项目。
9、热控及DCS系统的安装调试。
10、母线、绝缘子、配电控制与保护及直流装置、蓄电池
11、办理供电工程报建报审及验收过程中所有手续,如报建需增加项目,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
以上工程承包范围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为清包工程,甲方只提供设备(距施工地点100米)及现场安装所需水、电源,将水、电接至施工现场50米内。其它所有消耗性材料、吊装费、运输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承包,即: 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税金、包保修、包报建验收、通电等所有内容。
2、本工程严禁分包或转包。如有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四、合同工期:
五、工程结算、支付方法
本次安装工程总造价为一次性总包干价,包括的规费、开工报告费用、锅炉检测费及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若一次性监检不合格时,所发生其它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本工程总安装费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施工人员、机具进入甲方施工工地一周内付工程款的30%,锅炉水压试验合格具备筑炉条件后付工程款的30%,锅炉试运验收合格提供竣工报告后,乙方需从沂源县地方税务局开具建筑安装工程全额一周内支付工程款的30%,剩余10%留作质保金。质保期为贰年,运行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5%,运行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再付5%。
六、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提供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运输道路。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设备图各一套。
(3)、组织施工图技术交底。
(4)、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供应相关的设备。
(5)、配合乙方办理锅检、质检的有关手续。
2、乙方职责
(1)、开工前,乙方负责办理与本要求相关的《开工告知》等所有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网络计划、做好施工人员、机具材料的进场安排;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五天内乙方施工人员、机具进入工地,并对甲方的设备材料进行交接、看管。
(2)、在规划的场地内布置施工临时设施。
(3)、管理好自身范围的安全、保卫工作,由乙方原因造成设备、人身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移交一套完整的竣工图、技术资料于甲方(并提供电子版),甲方在半个月内办理签证审核手续。
(5)、乙方应优先采用甲方指定厂家的材料(焊条、焊丝、氩气)。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必须质保书、合格证齐全,并由乙方承担其质量问题。
(6)、乙方必须提供所有高压焊工的原始证件,接受甲方的审查。
(7)、乙方必须提供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接受甲方的检查,此项目未完工前不准更换负责人。
七、工程质量及有关要求
1、本工程以现行国家规程、规范进行施工验收。
2、分项工程竣工或重要项目施工完毕及隐蔽工程验收,乙方要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的质检代表及监理方代表,并提供质检记录和工具,叁方验收合格后签字生效,工程未经甲方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3、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发生返工、修理等费用由乙方负责,且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有乙方承担。
4、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无证(或证件资质达不到行业标准)对所安装部件施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将其驱逐出施工现场,乙方必须对相关设备部件进行返工,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甲方还将对乙方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每人次。
5、乙方在安装过程中不得私自变更图纸,如有变更必须经甲方同意,如乙方私自变更图纸所产生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不含甲方所提出的图纸变更)。
6、因本次施工为立体交叉施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不应以赶工期为由妨碍其他公司施工,甲方必须坚持土建配合安装为原则,并协调好各施工队的施工秩序,若出现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将其驱逐出施工现场。
7、安装质量质保期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贰年之内乙方应无偿负责处理由乙方安装的工程所出现安装质量问题,并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处理。在质保期内如因乙方安装质量等问题引发甲方的重大经济损失及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8、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安装进度、质量状况、安全情况等,决定部分项目的安装是否继续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决定部分项目不再由乙方安装,甲方将协调另行转包,其相应的工程款甲方将从乙方总工程款中扣除。若乙方能按甲方要求完成工程安装,甲方将不另行转包。
9、设备防腐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若乙方对设备防腐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将设备防腐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并另找施工队伍。
10、因甲方要求的技改部分(含设备变更、设备质量缺陷处理等,不含需返厂处理的)及增加的爬梯等所有部分,乙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并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更改壹次为准)
11、承压部件的探伤为100%(其中射线探伤为50%,超声波探伤为50%)。费用由乙方负责。
12、乙方派驻甲方的项目经理 工程期间不得另派他人。项目经理离开施工工地时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有关人员,甲方同意后方能离开。并在保证不影响安装进度、质量、安全等工作的前提下,必须在48小时内返回施工现场。
13、乙方对所有承压部件安装前都需用压缩空气或蒸汽进行吹扫。乙方对所有阀门在安装前应根据《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水压试验和必要的解体检查处理。
14、本工程所用的消耗性材料由乙方负责,但需经甲方与监理方确认其质量,否则不允许在工程中使用。若乙方违规使用辅助材料,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
15、乙方承建的工程项目,不论是否经过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对所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均应负全部责任,不能以处理事故为由,提出增加费用或推迟工期的要求,更不能造成隐患。
16、对于设备水压试验、蒸汽冲管等所需的设备由乙方负责。
17、乙方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测量试验仪器,工具吊装机械,计量控制装置等,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检验,并且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18、乙方在施工中要接受甲方的质检代表及监理方的监督,并根据要求及进度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材料合格证、质保单、各类实验检测、事故处理等报告,并签字认定。监理方提供的文件乙方不得拒签,否则,每发生一次扣工程款人民币5000.00元,(如发生争议需三方协商解决)
八、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措施
1、国家及部颁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现行有效版本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院和制造厂技术文件上的质量要求适用于本工程。
2、与本工程有关的国家及部颁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如:《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等相关标准以及“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等等。
3、本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按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有关篇为依据;如:“锅炉篇”、“加工配制篇”等以及电力部颁发的机组达标的有关规定等等。
4、对不在规范验评标准范围内的,执行设计院、制造厂及甲方叁方议定的补充技术标准和施工技术要求。
5、本工程执行下列有关规范、规程但不限于以下规程、规范。若有新的标准则必须执行新标准,替代原有标准。
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监督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
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劳锅字)(1990)8号
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劳动人事部)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L5031-9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焊接篇)(DL/T869-20xx)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检验篇)(DL/T5048-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钢制承压管道对焊缝射线检验篇)(DL/T5096-96)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辅助设计竣工验收规程(电建[1996]159号文)
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建质[1996]40号)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8-91)
火力发电厂工程测量技术规程(DL5001-91)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质[1996]111号)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试行)(80)电技字第26号
6、 除上述由国家及电力工业部颁发的规范、规程以外,检查验收仍需遵照图纸、文件;经会审签证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批准签证的设计变更;设备制造厂家提供的图纸和技术文件;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货商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中有关质量的条款;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文件及相关监理文件。
7、特殊要求:所有水冷壁、过热器、省煤器等受热管道安装前均要做清扫、通球试验。
九、设备材料的供应:
1、甲方所有设备到厂后的卸车工作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甲方、乙方、设备供应方三方共同参加开箱清点,检查验收,移交给乙方。
2、甲、乙双方办理好设备的移交或领用书面手续后,即移交乙方现场保管使用。
十、开工调试和竣工验收
1、开车调试过程中,乙方参与调试(协助甲方调试)并跟踪和处理调试过程中设备出现的所有问题。
2、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必须不低于电力工业部电建(1996)159号文颁发的火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及相关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
3、部分工程具备竣工条件,由乙方提请甲方和监理方进行验收。甲方和监理方在验收期限三天内进行检查验收,并按部颁标准评定工程质等级。
4、锅炉整体试运行168小时,叁方(甲方、监理方、乙方)确认合格验收后五天内办理完竣工验收手续,竣工之日从次日算起。
5、锅炉整体启动运行验收后15天内,乙方将竣工资料移交甲方。
6、乙方的工程档案资料必须按国家档案局和国家计委《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满足甲方对档案资料管理的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及时做好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
7、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10日内,向甲方提交一式六份完整的、符合要求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其中一份原件,四份复印件,一份电子版)。
8、乙方如不按要求按时提供工程档案资料,每延误一天处以20xx.00元人民币的罚款。同时扣留剩余工程款和不予进行工程竣工决算,直至提交合格的档案为止。
十一、安全生产、施工现场管理
1、安全生产
(1)乙方在人员进入工地前必须与甲方签定相关的安全协议并交纳人民币20xx0.00元保证金。
(2)、有关电力建设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应遵照电力工业部颁布的《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3)、乙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各级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法规、条例和规定,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水平,确定严格的安全施工秩序以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
(4)、乙方单位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安全。建立严密的三级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必须设立安全监察机构。
(5)、乙方必须按规定安排人员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定期安全扩建例会。
(6)、乙方应维修所有的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7)乙方在整个工地实现 “封闭化”管理,设备材料定置、定位管理。
(8)、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对于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权将其驱逐出施工现场,对于无理取闹者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2、施工现场管理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平面管理,明确责任区负责人及安监负责人,各区的平面管理应服从总平面图的要求和规划,并履行报批手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并办理出入厂手续,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2)、乙方的施工临建设施完整、环境清洁。生产临建整洁、布置整齐,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规定到位。
(3)、乙方不准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道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需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
(4)、乙方必须在沟道、孔洞、平台、扶梯设可靠的永久性或临时盖板或栏杆,设明显标志和安全警告牌。
(5)、乙方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施工设备事故,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并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将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意见报告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施工计划和报告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施工进度网络图及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表,并于乙方在机具进入施工现场前交至甲方审核。
(2)、乙方应编制工程施工工作计划,提出工作安排及工作重点,报甲方和监理方审核后实施。
(3)、重要部件安装应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吊装方案),报监理方和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
十二、其他事项:
1、整个施工过程中,原则上以设计交底后的图纸为准,发生争议时,由甲方出通知单,乙方按通知单要求施工。
2、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增补要求、签证单、会谈纪要都是本要求的一部分。
3、本要求约定乙方对甲方的投标文件所有承诺条款与本要求具有相同的法律约束力,尤其参与本项目的主要施工人员必须与投标书的承诺相同。
5、整个安装工程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准转包他人。
6、本要求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本要求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若在执行本要求过程中甲乙双方出现争议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裁决。
8、本合同经双方单位签章后生效。
9、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乙方:
法定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建行沂源支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概况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除质量保证书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并验收达到约定标准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七、图纸
提供方及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工作
1、提供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资料,如在施工中发生变化应及时协调乙方及设计单位予以解决。
2、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设备、配线、管路等予以保护。
3、如工程需基建方预留、预埋等基建配合工作,甲方应提前和乙方及基建单位协商解决。
4、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5、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并接至施工场地
6、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九、乙方工作
1、必须按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2、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时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3、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和提供服务。
十、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开工及延期开工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后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
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甲方应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时间,工期顺延。
2、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b)工程量改变和设计变更;
c)因停水、停电、停气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d)不可抗拒力;
e)因甲方无法达成约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迟;
f)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工程竣工
a)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顺延的工期竣工,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议。
b)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合同价款等内容。
十一、工程质量
a)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b)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c)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d)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除此之外严重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e)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根据国家、盛市有关规定执行。
f)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进行过验验、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修复。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
g)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_____%,
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质量保修金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质量保修金应在保修期过后一周内由甲方一次性返还。
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后如出现故障,乙方只收更换设备款和施工成本费用。
十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确定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方式确定。
2)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应按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由于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如影响工程进度的相应顺延工期。
4)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三、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甲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因工程设计变更所产生的工程费用应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与工程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四、竣工验收与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和行业现行各项验收标准及甲乙双方的有关约定。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之后双方参照本合同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补充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等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甲、乙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合同中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十五、索赔和争议
1)违约的处理:
除不可抗拒力外,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违约行为,由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总造价的0.5%每天计收,但误期赔偿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2)索赔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十六、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一方根据上述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的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应支付的工程价款.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贷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贷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由乙方承包排水管道安装工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排水管安装、维修、拆除等
2.工程地址: 红康幼儿园教学楼
3.工程内容: 排水管道工程
3.1材料计划(定尺)、装卸、搬运;
3.2成品保护、清洁卫生、余料回收;
二、承包方式
本工程为包材料、人工、机具费。
乙方负责施工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的场内装卸转运。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技术必须达到规范要求;质量不合格不验收。
四.合同工期
1.在20xx年 7 月 15 日前必须进场开始安装。具体工期必须满足甲方需要。
2.承包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承包内容,经甲方验收小组签字确认后为竣工时间。
3.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五、合同价款
排水管道敷设安装,合计 15118.3 元。(大写:壹万伍仟壹佰壹拾捌元叁角整)。
此单价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安装费、机械使用费、安全措施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工程结算以现场安装完成为准,不合格工程量不验收。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合格后付完工程总款。
七、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1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操作场地,施工临时用房及用水、用电等临时设施,以满足乙方施工需要。安装设施由乙方自行负责。
1.2 负责协调处理各施工单位与乙方的配合工作。
1.3对工程质量、进度实施监督检查,并委派具体工作人员协调处理工程事务。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1 严格执行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2.2 在正常条件下,确保工期,不得无故拖延工期。
2.3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施工现场管理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4 在施工期内负责双方的成品保护。
2.5 保证工程符合总进度要求。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具备开工条件导致延误工期,乙方可向甲方书面申报,经批准后顺延工期。
2.对成品保护不到位,造成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材料人工费用。
九、其它
1、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及工期要求施工。
2、如乙方个别人员违反甲方和安装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时,情节严重的,甲方将对该个人清理出场。
3、甲方不负责乙方人员食、宿和交通费用。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工程完工款项付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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