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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招标出租合同(6篇)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房屋招标出租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书

  (供个人居住租赁房屋参考)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及国家、当地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屋概况

  第1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身份证号码:;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3条出租房屋概况

  (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租赁期限

  第4条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租金条款

  第5条租金每月人民币元(大写:整)

  第6条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租金支付地点:;

  第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相关费用

  第10条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1条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承担。

  第12条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3条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4条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5条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16条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房屋修缮

  第17条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9条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20条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销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七部分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21条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22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第23条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24条租赁期间,如有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25条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的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

  第八部分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26条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27条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2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经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第29条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7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30条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31条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32条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

  第33条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部分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34条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第35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36条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37条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发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认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维护或修缮完毕之前,甲方应减免这段日期的租金。

  第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部分通知

  第39条依照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2)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部分争议解决

  第40条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诉讼。

  第十二部分合同生效

  第41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42条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治安许可证等国家规定应办理的各项手续。如果甲方在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30天内,仍然没有办理上述手续,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部分违约责任

  第43条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第44条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部分索赔

  第45条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返回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付的中介费用、乙方的来回搬迁费用、乙方已经支付和虽未支付但将要产生的装修费用、乙方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设备安装费用(如:有线电视安装费、电话安装费、电器安装费用、电线电表安装费、空调通道安装费、煤气管道安装费、网络安装费、暖气安装费等)

  第46条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第47条如果因乙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补偿金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甲方有权暂时扣留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同第45条含义)甲方不予以补偿。

  第4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60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49条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6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

  第50条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五部分附则

  第51条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存二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2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53条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制订的规章。

  甲方签字:(出租人)

  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时间:

  乙方签字:(承租人)

  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时间:

房屋招标出租合同

  出租方:        (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地址:       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    区    路(村)    街(坊)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m2,(  房  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    区   住宅   幢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m2,(  房  厅__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从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即:

  年  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并于当月(季)初  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签名盖章)

  承租人:     (签名盖章)

  一九  年  月  日签订于深圳

  经办单位:    (签名盖章)

  经办人:                 一九  年  月  日

房屋招标出租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本市区(县)路弄(新村)号室(部位)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1-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租赁用途

  2-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权证编号:),其用途为。

  2-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2-3、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租赁的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

  自一九年月日起至一九年月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金及支付的方式

  4-1、该房屋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

  (大写:万仟佰拾元角整)。

  4-2、该房屋租金年内不变。

  自第年起,租金每年递增%。

  4-3、乙方必须在每月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支付滞纳金。

  4-4、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其他费用

  5-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煤气及等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

  5-2、上述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2、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按规定应向有关部门(包括该房屋物业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的,须办妥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租赁期满,根据原书面约定,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乙方拆除添置的设备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6-3、该房屋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均由甲方负责。

  6-4、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

  因乙方阻挠房屋所有人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转租约定

  7-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但同一间房屋,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铺位转租给他人,或同时转租给二个以上的承租人居住。

  7-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7-3、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经本合同甲方签署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生效。

  7-4、乙方转租该房屋,甲方可从转租租金中获得收益,具体收益比例由甲、乙以方另订书面协议商定。

  变更和解除本合同条件

  8-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或煤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它情况。

  8-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8-1)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乙方违约责任

  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4)拖久租金累计月以上的;

  (5)因乙方的原因、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收回该房屋的其他情况。

  9-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煤气及等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支付滞纳金。

  逾期达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预付租金不退;若预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9-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

  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违约金。

  甲方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逾期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

  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2、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3、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其他的条款

  1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私有非居住用房租赁合同按规定经上海市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的15天内,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按本市有关规定,向上海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1-2、本合同经登记、取得《房屋租赁证》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天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终止登记手续。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招标出租合同

  出租人(甲方):身份证号:电话:住址:

  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电话: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位于楼房以形式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和用途

  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租赁期满后是否续租或解除租赁关系通知对方。

  3.该处房屋仅作乙方经营学生托管学校使用,如果乙方要改变使用用途,需征得甲方同意。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年租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元),按年支付,首年应在支付,次年在上次所缴租金期满前五日向甲方支付下期租金。

  2.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物管、水、电、气、闭路、网络、电话、垃圾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四条、房屋安全管理

  1.在租赁期内,除房屋结构包括墙、顶等大修项目由甲方负责外(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如房屋门、窗、水、电等附属设施及乙方装修装饰部分等均由乙方负责维修,并由乙方自行承担修缮费用。

  2.乙方负责该房屋的安全管理,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盗窃、火灾等事故自行承担损失,如对甲方的房屋及设备造成损害的,应对甲方进行赔偿。

  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屋内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

  4.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的,在租赁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后可自行拆除,甲方不予补偿。

  5.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该房屋部分和全部转租、转借给第三人使用,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与第三人合营合作,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和终止本合同而不对乙方进行任何赔偿。

  第五条、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明晰,同时保证乙方租赁期间内对该房屋的使用权,若因产权纠纷或债务原因影响乙方对该房屋的使用,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

  3.租赁期届满时,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

  4.合同终止后(含合同租赁期满或被解除等)10日内,乙方应将该房屋腾空并恢复原状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腾空并收回该房屋,且乙方不得就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如甲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擅自终止合同,甲方收到的当期租金不予退还。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相关费用(含租金、保证金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相关费用×1%×逾期天数。乙方未按规定时间、金额缴纳相关费用超过15天的,除收取乙方滞纳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房屋若遇拆迁或有关部门规划调整,需要收回房屋的,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一个月后搬出,甲方将已交的租金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甲方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房屋及其设备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起诉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且双方债权债务结清完毕之日失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招标出租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甲方声明为该房屋所有权人或其全权委托代理人,并已经征得所有共有权人的同意。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本市______区(县)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

  1、2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

  上述状况也作为约定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用品的清单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使用,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租赁期共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合同日租金2倍支付滞纳金。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整。

  (租金含税)

  4、2房屋租金按______支付,首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支付,之后每期均需提前1月支付。

  以此类推,每逾期一天支付的,则需按合同日租金2倍支付滞纳金。

  4、3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作为房屋使用押金,乙方不得使用押金冲抵房款。

  乙方正常使用该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在租期满后结清水、电等相关费用后退还押金;乙方发生违约,则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直接从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五、其他费用

  5、1租赁期限内发生水、电、煤气、物管(卫生)、电话、宽带及有线电视使用、能耗/公摊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如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需支付5%滞纳金。

  六、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6、2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如乙方没有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甲方有权从押金中直接扣除。

  6、3如因该房屋建造或自然损耗造成的维修,由甲方负责,维修应提前通知乙方。

  6、4如对损坏原因有异议,可提交有关的质量部门鉴定后确认,鉴定费用由提出异议一方垫付,经确认后责任方承担。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措施。

  6、5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如有约定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时恢复原状,方可退租。

  6、6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乙方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八、乙方的违约责任

  在承租期内,乙方发生以下违约事项,应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壹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同时,甲方还保留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

  8、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安装、改建、加建代排水设备、电线、水管、燃气管;

  8、2乙方故意损坏房屋结构、装修及室内设施,并在甲方规定期限内不予以维修及恢复。

  8、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提前退租的。

  8、4乙方没有经过甲方的同意而将房屋转租。

  8、5乙方房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时间逾期10天以上,应交水、电、煤气、物管(卫生)、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等相关费用逾期10天以上。

  8、6乙方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包括群租)。

  8、7乙方在承租的房屋进行违法违纪活动。

  8、8合同有效期满后,乙方逾期不归还房屋的。

  九、甲方的违约责任

  9、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该按合同日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七天未交房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壹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乙方有权选择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

  9、2因甲方的权属问题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或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壹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并退还乙方未租赁期已缴纳的租金,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违约金的同时结清所有费用并办理退租手续。

  十、合同续签、变更、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终止本合同,房屋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10、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10、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10、3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该房屋的;

  10、4因房屋或法律规定必须终止的。

  十一、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起诉,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起诉的,守约方因起诉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11、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日期:年__月__日 日期:年__月__日

房屋招标出租合同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房屋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

  第二条 房屋年租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____年____月,出租人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人逾期不搬迁,出租人有权向人民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人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_____元。

  2.出租人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起诉。

  第六条 其它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人、承租人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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