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施工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一切安全、火灾等事故发生,特签订本协议书:
一、安全目标:
杜绝一切安全、火灾等事故发生,确保玻璃幕墙安装工作顺利完成。
二、甲方责任: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
2.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公司各项安全法规、规程、标准、条例等,督促乙方实施落实。
3.加强安全管理,督促乙方成立安全领导人。
4.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冒险作业。
5.乙方违章作业,甲方有权令其停工整顿。
6.乙方提出安全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须认真接受,并尽快采取合理的措施。
7.甲方负责协调各班组间的配合作业。
三、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野蛮施工,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2.严格遵守本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防火管理、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
3.建立安全生产领导人,向甲方提供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全体员工的岗位证书、操作证、身份证等复印件。在作业开始前,乙方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特别要做好安装玻璃时注意事项的培训、提醒和保障措施(其中包括电动吸盘的安装使用规范),预防人员的坠落和割伤等意外发生。
4.根据“一岗双责”的规定:乙方的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包括人身安全、施工设备、生活设施、机电设备及施工安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在作业前,应先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同一垂直面上是否有人施工,是否有可靠的立足点,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作业条件,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6.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不论事故危及者是乙方人员还是他人,由乙方负全部责任。若对公司造成损失,乙方赔偿损失。
7.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8.服从和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9.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情况,甲方可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甲方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在抽查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四、协议书有效期:
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专项工程完工退场后失效。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文明施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安全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体现一个单位的人文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________________市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和《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标准有关费用计取和使用的通知》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
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定额费用,按时计算费用已在招投标时计取,进入标底),专项费用标准按其他市政工程标准取费,即为该标段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____取费,其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支持、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
2、随时对乙方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现场记录。
3、督促乙方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时协调解决各工地之间、工地与周边群众之间的矛盾。
4、每季度末按国家建设部________________标准和对乙方进行考核,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安全文明施工合格与不合格的依据,严禁借考核吃拿卡要。
5、每月召开一次有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文明生产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6、甲方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
7、根据现场的检查记录,确定该标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否合格。根据有关规定,不合格者,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严格执行《重庆市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和建议部________________标准,并接受甲方和县建设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
3、乙方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专职安全人员,确保本单位安全文明生产费用发挥有效作用。
②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④及时如实向项目经理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4、保证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按照国家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乙方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但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6、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7、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乙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9、料场需放炮作业的,必须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放炮作业,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确保《爆破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0、对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管理使用,必须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1、项目经理部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12、运输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车辆、行人、市政设施、专业管线及沿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防止污染城市,对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文明生产会议,自查自纠不安全因素及隐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会议记录上报项目经理部备案。
14、控制噪声,防止扰民。
15、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16、对整个工程中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按《忠县旧城功能恢复工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违约责任细则》承担违约责任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将按有关行律法规处理。
2、竣工验收,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综合评定。评定不合格者,不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支付的该项费用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在工程结算中扣除。
3、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职责,按《县工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违约责任细则》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文明施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地铁设施安全与运营安全,维护地铁车站出入口正常通行与周边的整洁卫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REF-OD-005-A0/4号线线铁路保护区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施工作业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位置:
1.3 施工作业内容与范围:
1.4 作业期限:
1.5 车站或隧道内监测项目:
1.6 车站或隧道外监测项目:
1.7 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
二、安全施工条款
2.1通用条款
2.1.1 乙方单位应建立安全施工保障体系,实行安全施工岗位责任制。
2.1.2乙方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分析与评估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对城市轨道交通
设施及运营安全的影响。
2.1.3乙方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承担该项目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不会对地铁设
施与运营安全构成不利影响。
2.1.4 乙方应对施工作业影响的地下管线,尤其是邻近地铁设施、出入口附近的燃气管
线进行妥善的安全防护和监测,确保安全。
2.1.5乙方应根据地铁结构、设备、设施和不同自然条件,针对性地制订城市轨道交通
设施保护及安全运营的各种应急预案(如暴雨、透水、位移、沉降、变形等),得到甲
方审核同意,并报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备案。
2.1.6乙方应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受影响区域的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进
行监测,并将第三方监测单位资质材料报甲方和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备案。
2.1.7当监测值接近《地铁安全保护第三方监测控制指标》规定的控制指标时,乙方应
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地铁设施与运营安全。
2.1.8第三方监测需要在地铁设施或地铁内部布点监测的,必须得到甲方同意,并由甲
方人员陪同方可作业。
2.1.9进入地铁内部施工作业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有关规定,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
指挥;如乙方未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规定而产生的安全管理问题,由乙方负责。
2.1.10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甲方指派专人负责联系、
管理、监督工作。
2.1.11对甲方指出的不符合安全管理的行为,乙方应立即改正,并接受处理;乙方施工
作业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2.1.12乙方在现场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接受调查处理。
2.2特别条款
(具体内容由各主管部门根据施工作业内容和现场环境拟定)。
三、文明施工条款
3.1通用条款
3.1.1施工作业单位应建立文明施工保障体系,实行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
3.1.2施工作业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文明施工必须进行设计,得到甲方的同意。设计时要求:
3.1.2.1施工作业的临时设施、场地布置、临时道路、围墙围栏等不得影响地铁出入口通行和地铁乘客安全;
3.1.2.2施工作业现场的污水处理排放不得排向地铁车站出入口、风亭、冷却塔等设施;
3.1.2.3应设置必要的导向标志和温馨提示,方便地铁乘客通行。
3.1.3乙方应在临近地铁车站出入口的现场周边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栏,保证围栏安全、稳固、整齐、美观。
3.1.4乙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与地铁风亭、冷却塔的净距离不应小于5米,并满足地铁通风散热要求。
3.1.5乙方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与车站出入口的距离应满足地铁消防疏散要求。
3.1.6乙方应控制施工作业引起的粉尘不影响车站出入口、风亭、冷却塔的正常通行与运行,否则乙方应采取洒水、场地硬化、通风措施,甚至停工处理。
3.1.7乙方应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以控制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不影响地铁乘客出行。
3.1.8乙方应采用措施搞好现场卫生,清理垃圾,施药除“四害”,定期检查环境卫生,维持地铁车站出入口周边良好的环境。
3.1.9 因乙方施工作业围档导致地铁乘客需要经过偏僻、狭长、视线不佳的路段,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在夜间增加现场安全保卫,确保地铁乘客安全。
3.2特别条款
(具体内容由各主管部门根据施工作业内容和现场环境拟定)。
四、双方责任
4.1乙方责任
4.1.1乙方对施工中对地铁既有结构损坏和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面负责。要严格按审定的技术方案和范围组织施工,施工中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监测方案,并根据监测结果优化施工方案。
4.1.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虽经甲方技术审核,不减免乙方及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各方的任何责任。
4.1.3乙方须在施工期间制定可能影响车站运营安全及施工区域土建结构安全的应急预案,在发生可能危及地铁安全的突发事件时,需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组织抢险工作。
4.1.4进入地铁保护区范围的施工,乙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施工监督、配合,由于乙方通知不及时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4.1.5对地铁运营有较大影响的施工,必须在“地铁非营运”时间内进行,避免乘客投诉。
4.1.6因乙方责任造成地铁设备设施损坏、影响使用性能的,乙方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按原规格标准恢复,并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
4.1.7乙方施工前须对地铁既有管线调查清楚,如有损坏由乙方按价赔偿。
4.1.8乙方在作业过程中,要尽量减少施工作业噪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粉尘、震动对乘客的影响。
4.1.9在协议期内,施工单位应切实维护地铁运营环境,对甲方指出的不符合运营管理的行为,比如:施工人员到车站闲逛,大声喧哗;通道打通时,未及时清理垃圾,乙方应立即改正,并接受处理。
4.1.10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须保证车站出入口建筑物全部外露;施工围挡保证站外地铁客流通道最小宽度不小于5米;确保施工围挡结构安全;地铁客流通道地面必须硬化,确保通行安全。
4.1.11各出入口接驳应错开施工,站内施工围挡不得影响车站的整体美观,围挡应有防尘、降噪、防渗水功能,某出入口封闭期间应保证其它出入口正常通行。
4.1.12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地铁车站要求,做好站内外临时导向标志的设置,并在相应出入口布置安民告示。在车站出入口的站外明显处布置施工项目告示栏。封闭出入口前,需向甲方提报计划经同意后方准施工。
4.1.13接驳和迁移期间,施工单位必须做好防盗措施,确保车站财产安全。
4.1.14地铁车站出入口迁移施工封堵时间不得超过 无 天,每延误 / 天按5000元人民币处罚。
4.1.15地铁车站出入口接驳施工时,围挡占用地铁客流通道宽度不得大于1.0米,须在运营后进行围挡施工,不影响各出入口的通行。
5.1.16乙方组织对施工项目竣工验收时,将增加施工对地铁设施与运营安全影响的验收内容,并接受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和甲方的监督。
4.1.17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地铁运营管理的规定。
4.2甲方责任、权利
4.2.1在施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影响地铁运营安全的隐患,有权通知乙方整改,危及地铁既有设备安全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4.2.2施工作业前,甲方应对乙方作业负责人介绍有关地铁运营管理的规定。
4.2.3甲方尽可能提供施工范围内地铁所属设备、管线清单及布置情况,如有疑问现场确认。
五、意外事件处理及赔偿
5.1乘客投诉。因施工造成的乘客投诉,由乙方以书面形式(经甲方审核后)给予乘客答复。
5.2乘客人身安全及其它损失。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地铁责任范围内的乘客伤亡事件,由乙方负责赔偿。
5.3乙方施工作业造成甲方设施损坏、设备丢失的,由乙方负责在规定时间内维修好和赔偿。
六、联络制度
6.1甲乙双方对施工期间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情况须互相及时通报,必要时召开双方联席会。
6.2双方责任部门及联系电话:
甲方:港铁(深圳)公司运营项目部/
乙方:
七、其它
7.1乙方施工作业全过程必须接受甲方和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的检查与监督。
7.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7.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