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县艺体中学校门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整体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特制定双流艺体中学校门管理制度。它包括学生进出校门管理制度、外来人员进出校门证件查验和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等。
(一)学生进出校门管理制度
1、每天早中晚学生进出校门必须规范佩戴校牌,主动配合门卫检查,严防非通校生混出校门。
2、学生请假出校必须持校牌和班主任签字的正规假条,严禁使用便条或通过电话向门卫请假出校。
3、保安加强对校园内及校门外50米以内的巡视,确保师生的安全。 4、做好迟到、早退及晚归学生的登记。
5、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正规请假条,门卫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学生返校时必须销假登记。
(一)对外来人员进出校门证件查验制度及登记制度
1、学校保卫人员对外来人员进入学校者应认真查验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2、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校园,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能证明身份的相关证件,说明来校事由,在学校保卫人员的示意下进行登记。 3、对拒不出示证件也不能说明事由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
(三)会客制度
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会见教师或学生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后,登记方能准予进入。 (四)车辆管理制度
1、教育系统车辆管理要严格按照《成都市教育系统公用车辆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2、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3、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4、节假日前后,前来接送学生的车辆,应服从保卫人员的指挥,在指定地点停放车辆,待学生行李装车(下车)完善之后,依次按指定线路出校,不得在学生公寓门前停放,以免影响交通,而引发交通事故。
5、校外车辆未经同意不得在校内停放。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件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学校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