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河道管理标准(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
一、滏阳河、沁河管理标准
(一)定期对河道进行清淤,确保河道畅通;
(二)无乱抛撒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食品包装等废弃物;
(三)无乱倒垃圾、粪便,无乱抛动物尸体; (四)无乱倒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五)河道边坡、栏杆完好整洁;
(六)标识牌、警示牌齐全,设置规范、整洁; (七)无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八)定期打捞水上漂浮物,保持水面整洁; (九)无乱搭乱建现象;
(十)无未经处理的城市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 (十一)在河道水域内经营船舶或水上娱乐、餐饮等浮动设施的单位,要制定保洁制度,配置保洁和粪污收集设施、工具,收集的废弃物、粪污向指定的地点倾倒。
二、河道管理问题处置时限
(一)在公共水域内毒鱼、炸鱼、电鱼及在非指定水域钓鱼、在公共水域露营、野炊等污染水质的旅游活动、在公共水域水面游泳及其它水上体育娱乐活动,在1个工作日内解决。
(二)河堤破损、坍塌、倾斜,小规模修补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采取工程性措施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河道、沟渠淤积、堵塞、有漂浮物、大面积污染,在2个工作日内解决;确需采取其他辅助措施的,15个工作日内解决。因河底污泥泛起造成水面污染,有条件进行排水补水处理的,在30个工作日内解决。
(四)水域护栏破损、脱落、缺失,不需要采取工程性措施的,在2个小时内解决;需要采取临时工程性措施的,在7个工作日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