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自评报告
建筑节能工程自评报告
一、前言
1、本报告所针对的是宜宾市司法局业务及办公综合楼装饰装修工程。
2、本报告是以我公司宜宾市司法局业务及办公综合楼装饰装修项目部对本工程所有检验批检查评定合格的资料为基础,以监理工程师日常巡查、旁站、建筑材料试验见证取样、平行检查、复查、资料审核等方式所掌握的情况为依据,结合我公司对本工程自行组织检查评定的结果进行编写的。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宜宾市司法局业务及办公综合楼装饰装修建设单位:宜宾市司法局
设计单位:公司
监理单位:公司
施工单位:正一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
2、设计特点
宜宾市司法局业务及办公综合楼装饰装修工程位于宜宾市南岸西区,工程建筑节能主要有一个部分,门窗系统采用铝合金型材,玻璃均为5+6+5中空玻璃。
三、施工、检查评定及验收依据
1、设计文件及设计施工图。
2、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应的国家、地区现行标准。
3、试验、检测所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4、国家、地区、现行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规定。
5、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四、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
1、门窗工程:本工程采用铝合金外框,中空玻璃。外窗安装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洞口干净、干燥,连接件安装符合规范要求,发泡剂一次成型、充填饱满,门窗框外侧防水胶均匀平滑宽度一致。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传热系数等技术指标均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综上所述,我公司对本工程节能工程的质量检查评定的结论为合格,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
正一集团有限公司
20__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