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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加强董事性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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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斋与法 对 一张敏北京邮电大学 【摘 要】引进西方发达国家的董事制度,是我国完善和规范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强化董事的性, 更具现实意义。本文对中国上市公司董事的性问题做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董事 措施上市公司 一、 董事缺乏性的原因分析 1董事性的界定 所谓董事.是指与该公司或其股东无产权关系和重要商 务联系的董事。董事必须同时具备5个方面的条件:的 财产:的人格;的业务;的利益:的运作。2OO 1 年.出台《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后.上市公司纷纷聘请经济学家或大学 教授当董事.但董事一直处于尴尬境地。 2OO4年5月2 7日.《上海证券报》在发布的 中国董 事生存现状抽样调查”中.有数据表明在被调查的董事中. 3 3 3%的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从未投过弃权票或反对票: 3 5%的董事从未发表过与上市公司大股东或高管有分歧的独 立意见:1 5%的董事所在上市公司存在拒绝、阻碍、隐瞒或 者干预自己行权行为的情况 3 5%的董事并没能享有与其他 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不能获取足够支持自己发表意见,做出 判断的信息。由此可见.自从上市公司实行董事以来. 人们的普遍感觉是董事不 是”花瓶”董事.是大股东 的附庸.起不到对大股东决策的制衡作用.起不到保护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作用。 2董事缺乏性的原因分析 (1)董事人选大部分缺乏经营管理经验。一般而言.大多 数公司都要求董事必须具有企业管理与商业运作的背景.最 好还有董事会工作的经验.这样有利于董事会运作。董事的 专业背景主要集中在经济.管理.财务.理工和金融五大块.职 业主要集中在教育.会计、经理人和财务顾问四大块.其中3 9% 的董事的职业为教育.远远高于其他行业的比例.因此大部 分董事缺乏参与企业管理的经验。 (2)大股东控制董事的选任程序。董事任职需要推荐 和批准两个程序 而在”资本多数决定 的原则下.这两个程序 的最终控制权,都在大股东手上。某项调查表明,63 6%的 董事由董事会提名产生,而其余36 4%的董事由第一大股东 提名产生。大股东控制董事的任职是显而易见的,现在的独 立董事或是与上市公司高层有私交,或是与上市公司或大股东曾 经有过业务往来的中介机构人员,或是与大股东历史上有过上下 级关系,真正可以被认为”完全”的几乎没有。 (3)董事的薪酬支付难以完全于大股东。根据《指导 意见》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给予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的 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定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上市公 司大多采取两种方式:一是直接为其支付固定津贴(大多数上市 公司所采用) 二则是不直接发放津贴,但对董事每次参加 会议的车马费等给予补助。因此,在控股股东控制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的情况下,董事报酬的决定权实际上掌握在大股东手 里,这使得董事难以做到完全于大股东。 二 加强董事性的措施 1严格董事人选资格 董事的人选不但应该有资本市场运行的理论与实践.还 应该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 能够指出公司发展中的问题.能够拿 出公司治理发展的良策。除此之外.在一定年限内受雇于公司或 者其关联公司(包括母公司、子公司和姊妹公司j人员.为公司 或者其关联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公司大股 东.以及上述人员的近亲属(不限于直系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 人(如合伙人) 均应被排斥于董事范围之外。 2中小股东应有权参与董事选任程序 董事未能发挥应有作用的本质原因就在于授权机制一一 “权为谁所授.心为谁所系.利为谁所谋”。因此.在董事首 次选举产生环节上.由那些在董事会中不拥有董事席位的股东们 组成提名委员会.规定在董事会中拥有董事席位的大股东在无充 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提名以及 无董事会席位股东们的意见。中小股东提名董事的具体办 法:把将要推出的公众股表决机制同累积投票机制结合起来.网 上投票.提名和表决公司董事。在重大事项上董事在董 事会中具有一票否决权,被董事否决的议案如果再议时.要 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通过.并且要在公开披露的 决议中列名董事的意见。这就给董事以特别的权力.来 发挥制衡作用。 3.统一董事薪酬支付方式和标准 要使董事薪酬既能起到激励作用.又不使其对公司产生 依附感 仅就薪酬支付方式而言.建议可考虑采用基薪加业绩报 酬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按其聘请的董事的个数向独 立董事协会交纳一定的费用 协会根据工作量按月支付固定报 酬.每个季度末根据公司信息披露及对公司的处罚情况来 决定奖惩 这样可以有效割裂董事与上市公司经济上的联 系.增强其性。 4妥善处理好与监事会的相互关系 董事监督主要是应在法律层面,在董事会内部,对董事 会决策的合法性、公正性以及战略、人事、薪酬等重大问题的决 策进行监督:而监事会应在公司内部的治理层面,重点在财务方 面予以审计监督。因此,只要董事在《公司法》规定的董事 会权限范围内运作,就不会存在董事与监事会发生职权撞车 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左金风:董事的地位探讨、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报, 2005.S1 [2】钱 津:中国上市公司的董事制度分析.财经理论与实 践,2O04.4 5】段从清:我国董事制度运行的目的、障碍与对策研究. 中国工业经济,2004.6 商场现代化 2006年10月(下旬:FIj)总第483期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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