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七教育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审判人员的回避由谁来决定?

审判人员的回避由谁来决定?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回避制度的两种方式:审判人员自行回避和当事人申请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当事人申请回避由审判委员会或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在决定出台前应暂停工作,除非案件需要紧急措施。

法律分析

回避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审判人员自行回避,即负责案件的审判人员,认为自己具有回避制度法定情形之一而主动提出的回避。另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回避,即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有回避制度法定情形之一的,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申请他们退出该案的审理,并提交相应证据予以证明。

如果是当事人申请的回避,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人民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如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之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拓展延伸

审判人员回避制度的运行机制及其影响力分析

审判人员回避制度是司法领域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保障审判公正和司法。该制度的运行机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一名审判人员存在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利益冲突时,他应主动申请回避。其次,当诉讼参与方对某名审判人员的公正性产生质疑时,可以提出回避申请。最后,回避申请由特定机构或程序来决定,通常是由审判机关内部的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和决策。审判人员回避制度的影响力体现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益、增强司法透明度等方面。通过有效运行和严格执行该制度,可以维护司法的公信力,确保公正的审判环境。

结语

审判人员回避制度是司法领域的重要保障,有两种回避方式:审判人员自行回避和当事人申请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回避决定由相应机构或人员做出。回避申请被接受前,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暂停参与案件工作,但紧急措施除外。审判人员回避制度维护司法公正和,确保当事益,增强司法透明度。通过有效执行该制度,维护司法公信力,确保公正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十六条 人民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

(一)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三)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四)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审判组织 第一百八十三条 基层人民、中级人民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高级人民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最高人民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十五条 人民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

(一)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的;

(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

(三)案情复杂或者有其他情形,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

人民审判前款规定的案件,法律规定由法官独任审理或者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从其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