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入党,因为犯罪属于过去,不能否认现在对党的认识。但因触犯刑法而受过刑事处分的人要求入党,党组织应持十分慎重的态度。对这些人要经过长期的考察后,如果确认其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可以吸收他们入党。但在基层审批前,必须报经上一级审查同意。
法律依据:
《中国党章程》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党。
《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