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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纠纷,归哪个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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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纠纷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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